近日,从县社保事务中心获悉,我县已全面上线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服务,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工伤职工的医疗费在办理费用结算时不再进行个人垫资。
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是指工伤职工在开通联网结算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后,应由工伤基金报销的医疗费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无需个人或单位垫付。而此前的结算方式是由工伤职工垫资付费之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工伤医疗费报销。之前的流程存在程序繁锁、等待时间较长、需要工伤职工垫资等问题。
忠县人民医院、忠县中医医院两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均已全面打通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通道,目前联网结算费用4.8万元。
县社保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中心将持续专项推进工伤保险征缴扩面工作,深化社会保险数字化转型升级,全面落实“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