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实施拆除、损毁、刻划、涂污等破坏活动;禁止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添加任何临时性、永久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6月24日,位于三峡留城·忠州巷子的忠州古城址(东门)被忠县人民法院赋予《司法保护令》。这是该院对辖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出的首批第4份“保护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称,这也是重庆市首次以“保护令”的方式对文物实施司法保护。
忠县是三峡库区文物大县,出土文物20多万件,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046处,收藏国有可移动文物15731件(套)。㽏井中坝遗址被称为“中国活的地下二十四史”,乌杨阙成为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的镇馆之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今年6月以来,忠县人民法院陆续对辖区的忠州古城址(东门)、石宝寨、皇华城遗址、白公祠古建筑群4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出《司法保护令》,明令禁止行为,为文物穿上“司法铠甲”。
据了解,石宝寨始建于明万历年间,其寨楼是中国现存体积最大的穿斗式木结构建筑,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皇华城遗址是三峡库区最大的江中岛,是宋元(蒙)战争山城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正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忠州古城址,始建无考,明洪武年间曾经培修,现存有东门、城墙等遗迹;白公祠古建筑群由为纪念白居易任忠州刺史始建于明崇祯三年的白公祠和三峡移民搬迁保护文物老官庙、关帝庙、太保祠以及冯氏华表等古建筑组成。“这些文物,具有珍贵的历史、艺术及科学研究价值。”忠县文物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现实中,人为破坏文物案例时有发生。”忠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发布文物《司法保护令》,旨在用司法手段让文物保存下来、让文脉传承下去、让中华文化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