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部门决算>县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4894/2023-000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8-08-27
[ 发布日期 ]
2018-08-27

忠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字号:
分享: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要政务接待的具体服务工作;

2.承担县领导重要政务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

3.负责县级机关会务服务工作,参与全县性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

4.负责异地交流市管领导干部用房的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5.负责县行政中心职工食堂、会议中心、文印中心的管理服务;

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县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后勤人员岗位技术培训;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三个科室:综合服务科(财务科)、后勤保障科、物资采购科。

(一)综合服务科(财务科)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和制定中心的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中心党建、组织人事、创建等相关工作;

3.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4.负责公文的起草和收发,协调管理中心临聘人员;

5.承担县领导重要政务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

6.负责县级机关会务服务工作,参与全县性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

7.负责机关会议中心、文印中心的管理;

8.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县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后勤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和考核考评工作;

9.负责中心财务、审计、统计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后勤保障科

1.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要政务接待的具体服务工作;

2.负责异地交流市管领导干部用房的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3.负责县行政中心食堂、周转房消防队食堂、周转房科技苑食堂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物资采购科

1.负责中心物资采购、保管工作

2.负责行政中心食堂、周转房食堂食品药品安全和质量;

3.负责中心所属会议室、食堂、周转房的水、电、气保障及用能安全管理;

4.负责中心所属会议室、食堂、周转房设施设备的改造、维修、更换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2.11万元,支出总计62.1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62.11万元、增长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1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0万元,占85.01%;项目支出9.31万元,占14.9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有事业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7万元,增长95.71%。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建设情况,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30.37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11万元,增长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7万元,增长95.71%。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建设情况,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5万元,占85.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建设情况,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教育支出0.17万元,占0.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5万元,占6.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人员和在编人员正常工资调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2万元,占3.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1万元,占4.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粮油储备物资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06万元,较上年增加40.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为新增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2.73万元,较上年增加12.7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为新增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通讯费、差旅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主管部门和市内区县相关部门学习考察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2.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 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451933、023-54233511。

附件:2017年度忠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