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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7-02-11
[ 发布日期 ]
2017-02-11

【县残联】忠县残联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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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残联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同步推进服务型基层残联组织建设。
2.加强对残疾人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引导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增强残疾人工作的政治性和残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残疾人群众基础,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残疾人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
3.扩大残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以残疾人为主要工作对象,以社区、农村、家庭为主阵地,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残疾人集中区域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为重点,切实履行好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残疾人职能职责
4.团结动员残疾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自觉把残疾人事业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残疾人工作贯穿到党政工作始终。特别要进一步激发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带领残疾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把残疾人实现个人人生价值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紧密结合起来,让残疾人主动融入社会、做生活的强者。
5.代表和维护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共政策和制度安排。畅通残疾人信访服务渠道,收集和督促解决残疾人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促进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协调司法机关、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各项权益。
6.承接党委政府委托、转移的适合残联组织承担的社会服务职能。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引导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切实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7.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提出加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建议。
8.按有关规定核发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配合做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残联干部的管理和培训。
9.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残联机关内设机构2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残联部门预算经费根据县财政预算编制精神和2016年部门决算,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主要包括残联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以及开展残疾人工作的公务运行和助残日活动等费用。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 “三公”经费总预算为15000元,较2016年 预算减少30000元,主要原因为公务车改革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公务接待费预算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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