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部门预算>县供销合作社
[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4894/2017-028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7-02-10
[ 发布日期 ]
2017-02-10

【忠县供销社】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字号:
分享:
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忠县供销社为全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机关内设有人秘科、业务发展科、资产财务科、纪检监察室共4个科室。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牵头指导推进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化流通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承担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的职责等。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县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3.10万元。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5.91万元,主要用于县社机关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企业退休人员的津补贴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农产品培育资金、农产品流通系统建设经费、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经费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4万元,主要用于县社机关退休人员退休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0.56万元,主要用于县社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2.70万元,主要用于县社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教育培训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县社机关机构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9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2.9万元,用于县社机关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主要是重庆市各区县供销业务往来)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县社机关单位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2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