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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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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8-02-05
[ 发布日期 ]
2018-02-05

【忠县工业园区管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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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指示,依法制定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在忠县城乡总体规划及乌杨镇等乡镇城乡总体规划下,编制全县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制订园区产业发展及项目实施规划。

(三)抓好招商发展工作,做好进园项目的审核及实施工作。

(四)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按职责分工做好入园企业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入园企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

(六)协助国土房管部门及园区所涉乡镇政府做好园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七)承担工业园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出安全生产隐患。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

(九)协调有关乡镇政府、事业、企业单位作好园区信访稳定、社会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十)行使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完成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忠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挂信访科牌子)

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新闻报道、宣传以及综合性会议准备工作;负责各类文书处理、印章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群团、组织、统战、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爱国卫生、人事、劳动保障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外联络协调、车辆管理、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日常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园区法治建设及相关涉法事务工作;负责本单位工作目标任务督办工作;监督机关及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协调有关乡镇(街道)政府、事业企业单位作好园区信访稳定、社会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土地征管科

协助园区所涉乡镇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相关工作;协助国土房管部门做好园区土地报件及审批相关工作;协助国土房管等部门做好园区土地储备、出让及划拨工作;负责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规划建设科

负责组织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项建设性专项规划的编制及论证报批;根据规划和园区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园区基础设施年度计划实施方案;负责园区自建项目建设手续报批,项目预算、结算、决算,招投标管理,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进度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入园企业建设服务,组织入园企业设计方案评审,承担入园企业用地红线划定和交地放线,协助相关部门对入园企业项目建设开展安全、质量监管,协助相关部门对入园企业项目开展专项验收和综合验收工作;负责工业园区违法建设的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对工业园区违法建设进行查处;负责园区各类规划、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商服务科

负责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园区招商引资网络体系建设,基础信息资料收集、项目引进洽谈及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园区各项计划统计、重要经济指标专题调研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协助相关行业和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园区各类企业的服务工作;负责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统计科

负责筹集园区各项建设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制定园区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制度;负责编制及组织执行园区财政预决算,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负责园区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负责管委会和下属平台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协助企业融资并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资金服务工作;  负责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安全环保监督科

承担工业园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园区范围内工贸企业、在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综合监管,定期开展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督促工业园区安全环保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园区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制定园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应急救援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负责工业园区应急值守及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掌握园区安全环保情况或受灾情况,加强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事故应急衔接工作;做好园区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和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园区正常运行。

还有1个直属事业单位,忠县工业园区信息科技服务中心,和忠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一起办公,处理工业园区的日常事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04,795.00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4,414.00元,主要用于管委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教育培训支出7,009.00元,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740.00元,主要用于园区管委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园区信息科技服务中心等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79,457.00元,主要用于管委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12,175.00元,主要用于管委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三公”经费预算为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费20,000.00元,用于招商工作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092.60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93,395.60元,增长66.85%

  主要是园区管委下属事业单位信科中心今年新增人员,

办公耗材增加;公务员的公务车辆补贴纳入了“其他交通费用”这个科目核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支出预算400,000.00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1个,涉及支出400,000.00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48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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