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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3278090045/2021-000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忠县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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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忠县红十字会为县级群团组织,核定编制5人,实有人数5人。

(一)职能职责

承接疾病应急救助、红十字儿童大病救助等适合红十字承担的社会治理服务职能;备灾救灾、应急救护、人道援助;无偿献血宣传和组织实施、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等。

()主要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的主张和意志,严格遵守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贯彻落实上级红十字会确定的方针政策;

2.加强政治引导和思想引导,把“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引导红十字会员、红十字志愿者、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弘扬传统美德和人道奉献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和精神推动力;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红十字事业与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结合起来,在党政所需、群众所盼、红十字会所能的人道领域找准位置,有效发力,不断传递党和政府地温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

4.强化工作主阵地,依法依章独立自主地开展红十字会工作;

5.围绕人道救助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建立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困难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学校、社区、家庭为主阵地,在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应急救护、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艾滋病预防与关爱、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国际人道法及红十字组织建设、红十字运动知识传播、国际人道救援及交流等领域,切实提高红十字组织的社会动员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和最易受害群众的利益,当好党和政府联系困难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6.发挥参与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国际优势,发挥好红十字会作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组成部分在民间外交领域的独特优势,在开展友好交流、参加国际会议、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开展的红十字人道合作中,创造更加完善和灵活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民间外交的重要作用;

7.加大红十字会的工作覆盖,组织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及知识竞赛、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推进红十字示范学校建设和典型经验宣传,切实培养青少年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8.加大红十字会的组织覆盖,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发展新组织,发展新成员,不断增强红十字队伍,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构成

根据红十字的职责,忠县红十字会设办公室、服务部2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8.58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5858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23.2308万元,主要是预算人员增加,经费拨款增加23.230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8.58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8.5858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32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9.76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52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971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23.23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3.230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58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858万元,比2020年增加23.2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858万元,比2020年增加23.230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人员增加,用于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20持平,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8.5858万元,比上年增加23.230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ﻪ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邓华英,联系方式:18875113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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