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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5420/2022-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大办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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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为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提供服务。

1、承担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党组会议等有关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

2、负责常委会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打印、分发办好《公报》做好机关公文的收发、传阅、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

3、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接待和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接收、登记、移送、统计与存档,以及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

6、负责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及理论研究工作;

    7、负责承担换届选举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8、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负责机关党务、工会、政治法律学习的组织工作和目标管理工作;

10、负责机关后勤管理,承担机关财务、房屋维修、医疗保险、资产管理和车辆调度、管理工作;

11、负责与重庆市人大,县级部门的联系、协调和对外联系接待工作;

12、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内设10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经委、预算工委、法制委、城环委、人事代表工委、农工委、教工委、社会委、信息中心。下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忠县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减少366.1万元,主要是2022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58.9万元,项目支出经费拨款减少4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14.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1.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减少366.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8.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2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2.1万元,比2021年减少3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2.1万元,比2021年增加5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1年减少425万元,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局还尚未批复项目支出

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22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7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8.5万元,比上年减少29.8万元,主要原因为差旅费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谈亚琴  联系方式:023-5423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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