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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68866784R/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县委宣传部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发布日期 ]
2023-03-06

忠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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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忠县融媒体中心的宗旨是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巩固拓展宣传文化阵地,夯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根基,建设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社区信息枢纽、更好地引导群众、服务群众。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宣传党的理论、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2.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握新闻宣传工作基调,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落实全县新闻报道计划,开展新闻宣传,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坚持移动优先发展战略。管好用好《忠州日报》、忠州新闻网、电视综合频道、广播频率“忠县融媒体中心”、忠县发布微博、忠州融媒微信公众号、忠义之州客户端等平台,优化整合原忠州日报社、忠县广播电视台手机报、手机台、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形成载体多样、手段先进、渠道丰富、内容鲜活、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不断壮大主流舆论阵地,打造“云上忠州”。

4.建设自主可控的技术支撑平台,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打造“指尖上的政务服务中心”。

5.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和城市形象推广,做好上级媒体的通联工作、采访服务保障工作。

6.深入推进“媒体+”传媒创意产业发展和“大数据”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和各类传播资源,有效服务群众。

7.深度开展新闻舆情监测、民意收集、数据分析等工作,服务公共决策。

8.做好全县新闻宣传阵地和全媒体人才队伍建设。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忠县融媒体中心为县委直属的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内设15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总编室、采访部、编辑部、专题部、新媒体部、播音部、技播部、党群人事部、广告部、社会活动部、传媒创意部、培训部、安保部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初预算数101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1.19万元。收入较2022增加41.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变化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经费拨款增加4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初预算数1011.1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3.0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2.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39.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0.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5.9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增加41.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1.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1.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1.19万元,比2022增加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19万元,比2022增加46.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万元,比2022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央公服体系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维”项目调整经费

忠县融媒体中心2023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7.54万元,比2022减少1.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4万元,比2022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压缩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向霞  联系方式:023-5424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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