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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33956034J/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县委编办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中共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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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各人民团体机关、乡镇机关和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和专题方案;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各部门、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

3.协调县级党政群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级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4.负责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归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更名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增减变化调整工作;管理县人大、县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乡镇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改革方案及其配套措施;负责审核承办县乡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立、撤并、更名、人员编制核定与调整,以及职责配置和调整工作。

6.负责承办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补员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管理,负责审核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配置。

7.调查研究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8.负责组织全县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理论的学习和研究;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干部的培训、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工作。

9.参与全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发工作,负责审核工资统发单位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及人员增减变化情况。

10.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及网上名称管理、党政群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证工作、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中共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现有职工9名,县处级副职1名,乡科级正职2名,二级主任科员1名,乡科级副职5名。

我办目前在编在用公务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3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0.95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9.8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3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30.9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6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9.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95万元,比2020年增加1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95万元,比2020年增加14.8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目标绩效奖、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万元,比2020年增加4.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新增项目,主要用于行政区划调整等重点工作。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7.14万元,比上年增加5.8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丹联系方式:(刘丹,电话:023-54236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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