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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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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7-02-10
[ 发布日期 ]
2017-02-10

【忠县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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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总工会
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忠县总工会受中共忠县县委和重庆市总工会领导。县总工会部门预算由县总工会本级和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构成。     
(一)主要职责
1、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执行全县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做出的决议。
2、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组建工会组织并领导各级工会推动党的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责。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
4、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5、协助县政府做好市级劳模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宣传工作,负责各级劳模的日常管理工作。团结动员全县广大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进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大赛,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
6、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7、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县总工会内设办公室和组宣部两个科室,下设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事业单位一个。
二、部门预算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619477 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18560元。同比增加9908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6年为3141696元,2017年为3145440元,同比增加3744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会特定任务以及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主要包括:职工教育费、文体活动、开展“三八”节座谈、“五一”劳模座谈会、劳动竞赛、安全知识竞赛、七一、国庆等节日活动、维权支出、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慰问劳模和炎夏送清凉等活动支出。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16年为477781元。2017年为573120元,同比增加95339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县总工会“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75000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70000元,同比减少5000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70000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机关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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