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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65915210U/2020-0038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忠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重庆市忠县白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方案设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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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重庆市忠县白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申请原因:打造白公街道重要的医疗卫生服务与生态节点,修建白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设计依据: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2、《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7 3、《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10 4、《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 5、《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6、《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建标163-2013)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9、《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10、《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11《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1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353-2013 14、《公共建筑节能设 计标准》GB50189-2015 15、《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235-2011 16、《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289-201217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18、《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12;19、《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20《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50/T-135-2012) 21《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试行)》(渝规发〔2008〕14号)22、重庆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标准细则》渝规发(2006)168号;2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核算相关规定》;24、忠县“美丽医院”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忠卫〔2018322号等。

编制单位: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内容:重庆市忠县白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位于重庆市忠县白公街道长河社区居委,项目占地4000平方米。本方案地上4, 地下2层,建筑屋顶为平屋顶,建筑高度 15.90米。建筑面积7353.13平方米,计容面积3983.43平方米,卫生服务中心内设病床47张。项目容积率0.996,建筑密度39.32%,绿地率32.74%,绿化率35.39%

公示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忠州广场3、北山广场4、项目所在地5、忠县政府网6、忠县电视台。

公示时间:2020420日--2020426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 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的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12号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收联系电话:023-54232895

件:1、鸟瞰图2、总平面图3、经济技术指标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17日

鸟瞰图(附 1)

总平面图(附2)

技术经济指标(附3)

建设工程(方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民用项目)

规划条件

设计数值

备注

建设用地面积

4000

4000.00


总建筑面积


7353.13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3983.43


地下建筑面积


3369.70


其中

1、卫生服务中心


3983.43

地上四层

其中

一层


1144.82


二层


984.13


三层


984.13


四层


854.35


屋顶机房


16.00

计半面积

2、车库及设备用房


3369.70

地下两层

其中

负一层


1720.96


负二层


1648.74


总计容建筑面积


3983.43


容积率

1

0.996


建筑占地面积


1572.73


建筑密度

40%

39.32%


绿地率

30%

32.74%

绿化率35.39%

停车位(注6)

70

71


其中

室外


0

救护车停车位2

室内


71


建筑高度(层数)(注7)

≤ 60M

15.9M/4F(8.1m2F)


注:1、居住人口一般每户按3.2人计算,小套型居住人口参照《重庆市小套型住宅设计规范》执行。

2、项目中住宅、倒班楼、宿舍列入居住类别。

3、规划要求配建的各种服务设施,如: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等表中各项可根据本项目规划实际要求自行增减。

4、商业、酒店、办公、科研等列入公建类别;

5、不属于居住、公建、配套设施、停车库等功能的如架空层、转换层等其他功能列入“其他功能类栏。

6、其他医院建筑面积每100平方1.2个,区县不低于80%

7、建筑控制高度为限高时,建筑高度系项目用地内最高建筑的建筑高度;建筑控制高度为限低时,建筑高度系项目用地内最低居住建筑的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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