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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65915210U/2021-007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忠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忠县新立镇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0年)—2020局部修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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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原因:为保障新立镇场镇配套设施满足未来发展需求,落地建设忠县新立加油站项目,特申请对忠县新立镇总规进行修改。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3-1)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4.《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5.《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6.《忠县新立镇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0年)》7.《忠县新立镇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0)—2018局部修改》8.《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等。

编制单位:忠县城乡规划设计院

修改内容:本次总规局部修改包括三个区域。修改前:修改区域一用地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修改区域二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B41)和防护绿地(G2),修改区域三用地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修改后:修改区域一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B41)和防护绿地(G2),修改区域二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修改区域三用地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和公园绿地(G1)。

公示单位: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

公示地点: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栏总规修改区域忠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21322——2020420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双桂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忠县新立镇橘城路10号 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何川  联系电话:023 54686686

附:1.修改区域放大图(修改前)

  1. 修改区域放大图(修改后)

  2. 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

  3. 镇区土地利用平衡表(修改后)


忠县新立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 

  1. 修改区域放大图(修改前)

  1. 修改区域放大图(修改后)


  1. 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

  2. 镇区土地利用平衡表(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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