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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33986284A/2021-00058
[ 发文字号 ]
忠应急管〔2020〕55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日期 ]
2021-03-02

忠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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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队、中心:

现将《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忠县应急管理局

20201112


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渝市监发〔2020〕91号)要求,根据《忠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忠应急管〔2020〕52号)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督体制,按照国家、市、县级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推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减少执法扰企业,减轻企业负担,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安排

由县应急局牵头,县经济信息委、县工业园区办配合,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渝市监发〔2020〕91号)联合抽查要求,在2020年12月前开展一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三、方法步骤

(一)确定联合抽查对象及检查人员。由县应急局负责从全县规上(限上)工业企业检查对象库中按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企业,各参与联合抽查的部门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2人组成联合检查组,达到联合检查的效果。

(二)抽查、检查方式。针对检查项目,采取定向抽查,实行实地核查方式开展联合抽查检查。

(三)检查结果公开。各执法人员对应所属部门职能,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或自建网站上公示。抽查结果按以下八类情况表述: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不配合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并由对应部门审核员审核。

对于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参与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做好检查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参与部门要建立适时会商制度,研究解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计划,按照职责分工,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抽查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牵头单位在联合抽查过程中,负责落实车辆保障,统筹协调,对同一市场主体涉及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同时,牵头单位要对照确定的事项清单,做好人员角色分配。

2020年 “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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