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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3278090045/2022-0058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忠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11-01
[ 发布日期 ]
2022-11-01

2022年忠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公示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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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忠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公示10.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检查主体名称 检查类别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5450**********812R 忠县任家镇新开村村民委员会(忠县任家镇新开村水厂) 生活饮用水卫生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处罚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四)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2022.10.10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侯丹 莫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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