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忠县托幼(育)机构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公示 | |||||||||
| 被检查主体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检查类别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结果 | 检查日期 | 检查单位 | 检查人员 | |
| 忠县忠州镇民星幼儿园 | 5250**********114Q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5.09.19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忠州镇光明幼儿园 | 5250**********4605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5.09.19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忠州镇蓝泊湾幼儿园 | 5250**********0898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5.09.16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雷翠萍 |
| 忠县忠州幼儿园 | 1250**********179Q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5.09.05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忠州镇春蕾幼儿园 | 5250**********025W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5.09.16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雷翠萍 |
| 忠县忠州镇宏盛幼儿园 | 5250**********52XE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5.09.19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忠州镇鑫巍幼儿园 | 5250**********5883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5.09.30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杨秀华 | 宋芮侃 |
| 忠县忠州红星幼儿园 | 5250**********527X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5.09.29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雷翠萍 |
| 忠县忠州镇幸福泉幼儿园 | 5250**********0396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5.09.29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雷翠萍 |
| 忠县忠州镇鑫博幼儿园 | 5250**********617E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5.09.29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莫鹏飞 | 周贞言 |
| 忠县忠州镇起点幼儿园 | 5250**********010D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5.09.29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莫鹏飞 | 周贞言 |
| 忠县侨尔加幼儿园有限公司 | 9150**********B78B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5.09.24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忠州香山幼儿园 | 5250**********7221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5.09.16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雷翠萍 |
| 忠县莱茵宝贝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 | 9150**********NQ6K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5.09.16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雷翠萍 |
| 忠县忠州香山启迪幼儿园 | 5250**********599W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5.09.22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金贝幼儿园有限公司 | 9150**********QG2Q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5.09.22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忠州镇红花幼儿园 | 5250**********090N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5.09.02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忠州镇明天幼儿园 | 5250**********4083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5.09.02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忠州镇金摇篮幼儿园 | 5250**********905C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5.09.29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莫鹏飞 | 周贞言 |
| 忠县忠州镇天使幼儿园 | 5250**********3265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5.09.03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忠州镇阳光幼儿园 | 5250**********629T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5.09.19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忠州镇金叶幼儿园 | 5250**********4465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5.09.03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忠州镇澜凯星都幼儿园 | 5250**********75XA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5.09.02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忠州镇苗苗幼儿园 | 5250**********293R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5.09.03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忠州镇未来星幼儿园 | 5250**********832H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5.09.03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忠州镇童乐幼儿园 | 5250**********525N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5.09.02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忠州镇汇星幼儿园 | 5250**********337J | 托幼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2025.09.03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重庆天艺婴幼儿早期行为习惯指导有限公司 | 9150**********UN5J | 托育机构 | 教学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5.09.04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粉红童话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9150**********GC3G | 托育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5.09.04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周贞言 |
| 忠县妇幼保健院托育中心 | 1250**********3139U | 托育机构 | 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等。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未发现问题 | 2025.09.16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宋芮侃 | 雷翠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