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现将《2022年忠县村卫生室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忠县村卫生室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
为切实规范村卫生室的执业行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村卫生室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村卫生室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行动时间
2022年3月10日-6月20日。
四、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
五、行动内容
(一)严肃查处诊疗活动超出核准诊疗科目范围的违法行为;
(二)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法行为;
(三)严肃查处乡村医生在注册地点以外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四)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及时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五)严肃查处不按规定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不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违法行为;
(六)严肃查处不按规定要求分类收集、处置医疗废物和进行医疗废物登记的违法行为;
(七)严肃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七)严肃查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六、责任区域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所辖片区村卫生室的监督检查;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全县村卫生室专项监督检查的业务指导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用,从严加强村卫生室的监管,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密切配合,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确保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与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对所辖区域的村卫生室监督检查覆盖率和违法行为查处率均应达到100%,我委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并将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纳入考核。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于2022年6月25日前,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查办案件材料、附件1和附表件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401或403室);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必须在接到各单位相关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信息填报,并做好全县村卫生室专项监督检查总结。
联系人:刘宗明电话:54660089/54454303
聂娜电话:54401529
电子邮箱:642227367@qq.com
附件:1.2022年忠县村卫生室专项监督检查登记表
2. 2022年忠县村卫生室专项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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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2年忠县村卫生室专项监督检查登记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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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检查单位名称 |
负 责 人 |
联系电话 |
监督检查情况 |
存在的问题 |
处理情况 |
被检查单位签字 |
执法人员签字 |
检查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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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
传染病防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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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 |
执业地址是否与核准地址一致 |
执业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
执业范围是否与核准内容一致 |
是否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
是否按要求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
传染病管理制度、登记是否健全 |
传染病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
医疗废物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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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要求分类收集处置 |
是否按要求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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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告日期:年月日 | ||||||||||||||||||
附件2
2022年忠县村卫生室专项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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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情况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