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减灾委、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我县着力预警信息发布五大平台建设,建成了县-乡镇(街道)为主体构架的预警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了分析研判与预警作用,在防灾减灾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村(社区)以及灾害敏感单位的预警工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覆盖面不广、响应不及时、措施不到位等基层预警发布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依然存在。今年我县自然灾害形势较为严峻,根据《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及响应工作的通知》(渝减办〔2020〕6号)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增强防灾实效,减少灾害损失,现就进一步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预警信息发布工作重要性
预警信息是全社会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的“消息树”和“发令枪”,是做好防灾避灾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重要先导信息。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视察时指出,要“加快构建覆盖全面、信息准确、传递畅通的自然灾害监测和预警体系”;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要实施精准治理,预警发布要精准”。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新要求和守好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的重要措施。各级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领导,坚持从源头化解风险,增强责任意识,扎实抓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二、完善预警工作体系,实现农村“最后一公里”全覆盖
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第570号令)、《重庆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市政府第224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预警工作体系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预警协理员、村级预警信息员,将相关办、站、所、中心、村(社区)负责人,河长、地质灾害“四重网格人员”、山洪巡查员、森林防火巡查员、灾害敏感单位防灾负责人等防灾减灾责任人的手机号码纳入预警发布对象库,同时将相关人员信息报送县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各乡镇(街道)要督促和指导村(社区)建立预警工作站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建立预警信息员队伍并明确其职责,形成预警信息传播工作包片到户的工作机制,实现预警信息在农村“最后一公里”全覆盖。涉及防灾减灾工作的相关部门,要建立与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互联互通的发布平台,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将可能遭受灾害影响的相关单位的预警责任人纳入本系统(行业)的预警工作群组,实现预警信息在本系统(行业)的全覆盖。
三、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确保信息畅通准确及时
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发布权限做好责任范围内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在收到气象预警信息后,应根据本行业系统特点,有针对性的完善防御措施,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或自建渠道及时向系统(行业)内相关负责人、应急责任人和管理对象发送。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在收到预警信息后,要根据本辖区内的灾害特点,补充完善防御措施,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或自建渠道及时向辖区内应急责任人、风险区重点人群和社会公众广泛发布,努力提高预警信息覆盖面。各类新闻媒体要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者刊载预警信息。紧急情况下,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无偿向本地全网用户发送应急短信,提醒社会公众做好防御准备。
四、加强预警信息响应,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反馈
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各预警信息发布分中心及工作站要加强对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及接收终端软、硬件的维护,确保网络通畅、设备运转正常,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及接收终端计算机必须做到专机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做好预警信息及时接收工作。各预警信息发布分中心、工作站要坚持24小时值守班制度,保持预警信息发布平台24小时在线,及时接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做好预警信息响应和反馈工作。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按照《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忠府办〔2018〕39号)要求,在接收到预警信息后,根据各自职责切实落实响应措施,做好灾前巡查与应急处置,安排部署实施灾害防御工作,提升灾害风险防范成效。同时,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反馈对预警响应情况,包括通过哪些渠道传播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送到哪些人群、采取的防御措施等,实现灾害防御的闭环管理。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
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分中心及乡镇(街道)工作站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平台在线率、响应时效、转发情况等每月统计后报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县减灾委和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将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各部门分中心、工作站进行抽查,实行通报制度,对预警工作体系不健全、预警信息发布不及时、预警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并纳入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
六、开展预警协理员、信息员和信息发布对象再清理再明确
各级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在3月底更新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信息的基础上,再次开展全面清查和信息更新,于5月20日前将有更新的预警信息接收对象情况表报送至县预警中心陈伟处(QQ邮箱:417019983@qq.com),无更新则不需报送。
附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接收对象信息表
忠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忠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附件
2020年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接收对象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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