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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新生香水社区6组渣土场 “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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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日,忠县新生街道香水社区6渣土场渣土车卸料过程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9.9993万元,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隐瞒不报。

202548日,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接群众在12350平台举报后将举报件转县应急管理局调查处理,202549日经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走访摸排核查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县政府(忠府〔201944号)授权,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交通运输委、新生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忠县新生香水社区6渣土场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邀请县纪委监委机关介入调查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并针对事故原因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组调查认定,忠县新生香水社区6渣土场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事故有关单位存在瞒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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