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6日,忠县山东路党校路段发生一起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罐式半挂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后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的道路运输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之规定和县政府(忠府〔2019〕44号)授权,由忠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交通运输委、忠州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忠县忠州山东路党校路段“8·6”一般道路运输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邀请县纪委监委机关介入调查。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及“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针对事故原因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忠县忠州山东路党校路段“8·6”一般道路运输交通事故是一起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