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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财政局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回“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结余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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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畅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基本完成,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发改振兴〔2020705号)、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忠府办发〔20207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县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了决算审核。根据决算审核结果,决定对有关乡镇(街道)、畅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基本建设统筹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市级资金、一般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等结余资金予以收回。

本次收回结余资金共1549.657959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市级资金53.6万元、一般债券资金1494.689677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1.368282万元。收回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及附件3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于2022316日前将结余资金划回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忠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农商行忠县支行营业部

号:3501010120110000039-901003

备注:退回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填项目名称)结余资金

附件:1.忠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项目资金审计定案表

2.忠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使用计划收回情况统计表

3.人头补助资金收回计划汇总表

忠县财政局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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