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高标准市场体系
[ 索引号 ]
11500233742893960Y/2021-00173
[ 发文字号 ]
忠发改发〔2021〕48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机构
[ 发布机构 ]
忠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8-11
[ 发布日期 ]
2021-08-25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忠县财政局忠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

字号:
分享:

忠发改发〔202148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全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及

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


全县各公办幼儿园:

为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改善办园条件,配齐配足师资、提高办园质量,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按市上规定,分时段逐步实施,一次调整三年到位。

忠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政府最高指导价标准

办学等级

办学

形式

收费标准元/.

2021

(秋季)

2022

2023

一级幼儿园

全日制

420

540

600

二级幼儿园

全日制

350

450

500

三级幼儿园

全日制

280

360

400

未定级或未达等级

全日制

140

180

200

备注

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

2.寄宿制(含住宿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3.市级示范幼儿园可在一级幼儿园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二、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

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延时保育时间为每天下午放学后,最多不超过两小时,每小时5元,半小时以内免费,按月结算。具体实施方案由县教委制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社会稳定。

(二)提高保育质量。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后,各幼儿园应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不断提高办园水平,提高保教质量。

(三)严格规范管理。延时保育费项目属服务性收费,各幼儿园应当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迫幼儿参加。延时保育服务的主要内容应以看管和幼儿自主游戏为主,不得开展兴趣班、文化课等具有小学化倾向的内容。延时保育费收入主要用于参与延时保育服务的保育人员补助、保障幼儿园开展延时保育服务开支如水、电、玩教具添置、设施设备购置及折旧等。

(四)实行收费公示。各幼儿园要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将调整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的延时保育费项目、监督部门及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执行时间。调整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的延时保育费项目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其它有关规定仍按忠县物价局 忠县财政局 忠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忠价发〔201010号)执行。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



                                                忠县教育委员会

                                                 2021811











抄送:县市场监管局。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81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