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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财务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方案

日期: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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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堵塞资金安全管理漏洞,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根据县国资中心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县属国有企业财务安全专项检查。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企业范围

县属国有重点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财务制度建立情况。  

一是企业财务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制度是否明确财务岗位职能职责;三是是否规定了财务支出审批程序,资金限额等。

(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设施设备管理方面:是否安装防盗门窗,是否使用检验合格的保险柜,是否配备无损消防器材。 二是人员组织管理方面:是否按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设置(审批财务开支人员不得担任出纳员职务,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债务等账簿登记工作,不得担任稽核及档案保管工作);财务印鉴是否分开专人保管(原则上财务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印章应安全保管);网上银行划款必须有申请、授权两个以上审批程序,U盾必须由会计、出纳分开保管;财务人员现金提取应保证相对安全,票据管理要有台账登记和规范安全。

(三)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财务支出审批程序是否执行到位;二是内部不同账户之间资金的划转是否经过审批,大额资金支付是否完善相关审批程序;三是出纳是否按时登记日记账,当日现金收入是否当日存入银行,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现象;四是现金支付是否按照现金管理条例执行;五是会计每月与出纳以及银行是否进行对账,账户管理是否规范,账实是否相符。

三、工作要求

一是工作组从即日起分别到各企业实地检查,对企业财务安全情况进行摸底,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梳理。二是在检查完成的基础上,汇总所有企业存在问题,根据检查情况,结合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要求,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提高企业财务安全管理意识。三是工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15日前。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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