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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吊销全民所有制企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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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按照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国资〔2020〕515号)、《关于全市开展全民所有制企业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渝国资〔2020〕647号)精神,现就我县吊销全民所有制企业清理注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在2021年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由我县举办、注册已吊销营业执照的444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改革工作(具体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各责任单位对所属的因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的僵尸企业,在厘清债权债务、人员安置以及资产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抓紧完成所属吊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清理注销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2021年2月28日前)。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部门和单位为所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清理注销的责任主体,进行逐户排查梳理分析,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债权债务、人员安置等基本情况,全面摸清工作底数。

    (二)制定方案(2021年5月31日前)。结合全面排查摸底情况,进行专题研判,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制定改革方案,推进清理注销,序时完成改制任务。

    (三)攻坚扫尾(2021年6月底前)。对因特殊情况或改革难度大不能按时完成改革任务的个别企业进行专题研判,细化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各项任务。

    三、压实责任

    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即将接受国务院督查,是市委市政府下达给各区县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责任单位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抓实改革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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