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忠县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忠委农办〔2026〕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2962.64万元下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以上预算指标统一下达县农业农村委,实行县级报账制,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把项目质量关,对资金绩效管理负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委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号)、《忠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忠财农〔2022〕83号)文件规定列支,并按要求做好专账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年终决算列报科目以附件1下达科目为准。
附件:1.2026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预算下达表
2.2026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忠县财政局
2026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