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和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9〕4号)文件精神,决定调整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二、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三、调整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并请纳入当年乡镇(街道)调整预算。
忠县民政局 忠县财政局 忠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