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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 县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24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区县部分)的通知

日期: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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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区县部分)的通知》(渝财农〔202559号)件精神,现2024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区县部分)资金774万元下达给你单位(分配明细表见附件),专项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包括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森林抚育、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业资源管护等方面年终决算功能科目列报21302林业和草原,经济科目按支出内容列报。

2025821日前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按程序下达项目计划和绩效目标,同时认真履行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度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区县部分)分配明细表

忠县财政局

                                20258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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