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府办〔2021〕61号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忠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以下简称《未成年保护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忠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杉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邓元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古凡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李凤莲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邓洪波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白建莲 县委网信办主任
张晓蓉 县人大社会委专职委员
黄占钦 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李婧黠 县检察院二部副主任
刘 胜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 红 县教委副主任
喻卉晶 县科技局副局长
雷宗桥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苟建平 县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
袁瑜华 县司法局副局长
孙 红 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戚永勤 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范华侨 县住房城乡建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卢文广 县交通局副局长
赵 军 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专职副书记
戴满堂 县文化旅游委文化执法支队支队长
张 平 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岳小容 县应急局政治部主任
李学斌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彭善锋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国圣 县医保局医保事务中心副主任
闫力力 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主任
陈孝芝 团县委副书记
阳青华 县妇联副主席
袁 婷 县科协服务部部长
赵应柱 县残联副理事长
谭定军 县工商联副主席
张精龙 县关工委副主任
秦小华 县税务局人教科科长
杨 波 县烟草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董古凡同志兼任, 副主任由白建莲、黄占钦、李婧黠、李红、雷宗桥、苟建平、张平、陈孝芝、阳青华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县级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
(三)撤销忠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忠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能职责由领导小组承担。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