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忠县水土保持站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忠县水土保持站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提供水土保持技术支撑。水土流失预防保护 水土流失治理 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 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水土保持宣传 | |||
住所 |
忠县忠州街道新华路6号 | |||
法定代表人 |
袁雪峰 |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忠县水利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 |
-1.67 | |||
网上名称 |
忠县水土保持站 |
从业人数 |
9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综合治理情况。2024年市级下达忠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51平方公里,结合我县水土流失治理实际情况,将2024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县水利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分别安排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实际完成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41平方公里,完成率116%。其中,县水利局组织实施的重庆市忠县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青岭清洁型小流域,位于忠县乌杨镇青岭村、楠木村,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平方公里。 (二)综合监管情况。按照《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工作的通知》(忠府办〔2022〕78号)精神,持续强化全链条监管工作机制,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水土保持行业主管职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管理职责,推动形成“管建设、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水保”的水土保持监管新格局。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动靠前服务,以遥感监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联合监督检查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查处行动。对“未批先建”“未按方案落实水保措施”“未验先投”的建设单位印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和限期编报通知》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监管整改通知书》,逾期未办理的,依法移送县水行政执法支队立案查处。同时,严格执行“渝快办”申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生产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报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审批信息和征收信息通过“渝快办”信息共享平台自动获取,实现县税务局和县水利局自动信息共享,做到忠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无一遗漏。今年以来开展重点交通建设项目2次,下发《忠县水利局关于加强渝万高铁水土保持监管的函》 (忠水函〔2024〕23号)、《忠县水利局关于加强渝万高铁忠县段弃渣场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的函》 (忠水函〔2024〕164号)。配合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委开展渝万高铁忠县段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要求建设单位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并按规定按时向市水利局、忠县水利局报送监测季报、总结报告,强化和提高水土保持执法能力建设。2024年,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书13个,备案登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书表24个,共明确人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591.93公顷;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04.80万元(含市级项目缴费292.97万元);生产建设单位完成自主验收资料报备8个;组织验收核查项目4个;检查生产建设项目76次。同时,全面做好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数据录入工作,生态治理项目信息数据录入新增1个,完善信息数据13个;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系统录入水土保持方案37个;整改销号水利部、市政府遥感监管发现疑似违法违规项目42个;印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和限期编报通知》10份;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监管整改通知书》5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记录表14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意见表4份;限期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通知文件10份。 (三)实施效果。忠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将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以需求为导向的保障和改善民生战略、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据2022年、2023年重庆市水土保持公报数据显示:忠县水土流失面积由490.07平方公里减少到478.20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比例由22.41%下降到21.87%,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1.87平方公里;忠县水土保持率由77.59%提高到78.13%,提高了0.54%。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乡村振兴、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效益显著。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