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忠县森林资源保护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忠县森林资源保护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宗旨:为森林资源保护提供服务。 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天然林、自然区保护以及林木种苗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天然林、自然区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天然林保护工程检查与监督、验收与评估、监理与监测、工程网络建设与信息管理、工程试点示范,科技推广应用与人员培训、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人员的信访稳定工作、承办县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保护区管理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保护提供服务。自然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 自然保护区统一管理 自然资源调查建档 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自然保护区宣传教育 自然保护区服务;编制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林木种苗统计与信息服务;配合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依法查处林木种苗行政案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初审;负责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和林木种苗检验员管理;负责林木引种和种质资源管理;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和林木种苗生产、储备与供应;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技术指导与技术服务;承担林业调查设计方面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住所 |
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巴王路22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洪润 | |||
开办资金 |
5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忠县林业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0 |
50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10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2024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4年,森林资源保护中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林业局悉心指导下,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坚持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按照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和管理,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一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做好自然生态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严守生态红线。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严格对标对表上级任务指标。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对资源保护中心的重大问题,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全面落实,并督导检查,具体工作人员具体实施。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目标考核,制定了专项考核指标,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面开展林木种苗工作。以“保障供应、提升质量、强化监管、服务产业”为核心目标,全面开展种苗生产、质量监督、知识产权保护及市场管理工作。一是全县种苗企业68家,全年生产林草种苗总量867.7万株,涵盖竹类、油桐、红豆杉、紫薇、黄花槐、杉木、楠木、榉木等20余个品种。2024年度全县国土绿化营造林面积26.74万亩,义务植树150万株,生态苗木需求量本县基本能够满足造林要求。二是全年检查2家苗木生产企业,5家用苗单位,苗木抽查27批,25批合格,苗批合格率92.6%,“两证一签”全覆盖,不合格苗木禁止用苗单位使用,有效保证了我县“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生物防火组隔离带”等项目的造林质量。三是常态化开展“双打”工作,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种苗市场监管;四是下乡开展《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培训宣传8次,有效宣传了种苗相关法规,提高了全民守法意识;五是全年查处种苗行政案件1起。 (二)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宣传和日常监管,深化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落实巡护人员89名,实现保护区人员全覆盖,加强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日常巡护。大力开展涉自然保护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市环保督察”“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绿盾行动”、等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各部门协同配合开展现场核查、共同研判,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事项化管理,做到“一案一档”,形成专项工作齐抓共管、同心协力的局面。建设用地审批均实行自然保护地前置审查。全县未发生大规模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资源行为。二是圆满完成《重庆市忠县㽏井沟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4-2035年)》工作。三是扎实开展忠县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全县建成了107套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在国有林场和乡镇安装了森林防火监控系统的终端,并实现与市林业局、县林业局终端无缝连接;在各护林员手机上安装天保巡护APP,强化地面巡护路线规划,进一步提高含自然保护地在内的森林资源科技管护水平。四是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利用忠县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重点调查县域内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新发现野生动物红嘴巨鸥,野生植物八角莲、七叶一枝花、野大豆等。目前有20多种水鸟品种,在本地越冬鸟类数量上万只。五是开展自然保护地森林抚育工作。在自然保护地内营造桢楠、香樟、柳杉为主要树种的混交林。采用逐步优化林分结构的方式,逐渐将树种单一纯林改造成针阔混交林,提高林分抵御灾害能力,提升生物多样性功能。 (三)天保工作。下达2024年度公益林、停伐天然商品乔木林管护及补偿补助任务;切实做好2024年“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生态护林员APP上线率工作;购买并发放2024年生态护林员巡护背心及手电筒等巡护装备1100余件;完成2024年570名生态护林员责任区域网格数据更新工作;做好2024年森林直补兑现准备工作;完成“林业系统下岗职工群体易引发串联到市聚集滋事”市级稳定清单、“护林员首岗守责作用不明显”市级督查清单整改及办结销号工作;完成2024年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的275名人员的选聘、工资发放、保险购买、保险报销、动态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完成市局要求提供的以往年度天保方面审计资料相关工作;创建各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一件事”管理员账号,后续将开展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县苗木自给率较低,造林项目中经济苗木多靠外地调运。二是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由于我县地形地貌特殊(林田犬牙交错)、人员居住分散等原因,自然保护地内原住居民用地与保护存在矛盾冲突,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人为干扰(如生产活动、放牧等)严重,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突出,保护压力持续增加。三是因经费不足等原因,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不完备,无法及时兑现天保护林员工资,与科研院所联动较少,科研支撑不足,科技力量薄弱。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做好林草种苗“双打”、质量抽查、知识产权保护与宣传、验苗、年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二是做好野生动植物调查及保护与救助等工作;三是做好天然林资源管护、生态护林员选聘、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联动管理系统生态护林员上线率等工作;四是 加大各级媒体宣传报道力度,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线上宣传+线下活动”等方式,多层面、多角度宣传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断提升公众自然保护地保护意识。并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落地后的后续工作、各类监督检查、日常监管等工作;五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六是做好其它临时性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