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0〕2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7月30日9:00至8月26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7日 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7:00 通信专业实务(初级)
通信专业实务(中级,五个专业)
(二)考试设置
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初级、中级2个级别,各级别均设《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考试题型包含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答题纸)使用黑色墨水笔上作答;
初级职业水平考试不分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分: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有线和无线方向)、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5个专业类别(传输与接入专业分为有线和无线2个专业方向,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报考。各专业类别与范围见附件1),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办理相应级别职业水平资格证书。
(三)考场设置
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
(二)报名参加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㈠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 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参加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㈠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 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 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 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网址:http://www.txks.org.cn)进入统一网报平台进行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一)报名信息提交。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注册用户账号并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系统考生须知中的相关内容,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自己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 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格式,像素295px×413px,尺寸2.5厘米*3.5厘米,大小约为10kb,底色为白色。照片将用于证书制作,请确保照片清晰无变形),在签订诚信承诺书后保存报考信息。
请报考人员仔细核对个人报考信息,一经缴费,信息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应准确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以便于接收考后资格复核通知;如考生信息提供有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考试资讯影响考试成绩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照片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7月30日9:00─8月28日17:00) 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两科共14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三)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12日至17日上午9:05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成绩查询、资格复核及证书办理
(一)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关注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官网(网址:http://www.tx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二)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水平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工作年限。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具体复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和“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三)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六、教材征订
考试教材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为方便广大考生,提供网上购书服务, 请点击http://www.txks.org.cn/book进行网上购书。
七、其它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等。不得携带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试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网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四)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部门,各电信运营商及相关企业人事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八、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68585826、68585836。
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88152240、86868838。
附件1: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认证考试类别与范围
附件2:申报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学历专业(相近专业)参照表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7月24日
附件1: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认证考试类别与范围
一、交换技术
从事通信网络交换系统(包括语音、数据等不同平台信息和电路、路由等不同交换方式)及其管理支撑系统(如信令网、智能网、监控系统、计费系统等)的体制标准的制定、科研开发、规划设计、运行维护、测试计量、系统集成、为客户解决方案以及为市场提供技术和支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传输与接入
从事通信网络传输系统(包括有线、无线不同传输媒介、各种宽带速率、基础数据网如DDN、X25、FR和ATM等)和接入网系统(包括移动通信基站系统、传输监控、同步网系统的体制标准的制定、科研开发、规划设计、运行维护、测试计量、技术支持和网络与资源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终端与业务
从事通信网络终端系统、通信业务及其管理支撑系统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运行维护、技术支持以及为客户提供通信终端与业务服务、通信市场开发与策划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互联网技术
从事互联网技术体制标准的制定、网络设计、网络优化、网络监控、计费系统、业务应用、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的科研、开发、集成、运行维护、管理、互联互通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设备环境
从事通信网络电源系统、通信设备工作环境系统(如温湿度、电磁兼容、三防和安全等)和监控系统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附件2:
申报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学历专业(相近专业)参照表
通 信 工 程 专 业 学 历 |
1、通信技术专业(电信工程、无线电通信、光通信、交换(市话、长话、程控交换)、传输、非话通信类、载波、微波、线路、通信电源、通信网络、邮电通信工程等) 2、电子技术专业(无线电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信息工程等) 3、通信仪器仪表及测量鉴定技术等 4、管理工程专业(通信管理工程、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等) 5、邮政机械与自动化专业 6、电气专业(动力、电机、电工技术等) |
其他专业学历 |
除上述“通信工程专业”学历外的专业按“其他专业学历”对待,其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