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2021年8月2日,海南省公布海口市龙华区南宝花园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8月3日,山东省公布烟台市开发区黄河路以西、长江路以北等3个区域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上海市公布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华夏二路1500弄心圆西苑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8月4日,北京市昌平区龙泽园街道龙跃苑二区、房山区阎村镇乐活家园社区调整为中风险区。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就海南省、山东省、上海市、北京市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来忠返忠人员健康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类管理
(一)海南省来忠返忠人员。对自2021年7月18日以来有海南省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忠返忠人员加强排查,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由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开展一次病毒核酸采样,标本送医共体牵头医院检测。自2021年8月4日起,所有来自或途经海南省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忠返忠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山东省来忠返忠人员。对自2021年7月18日以来有山东省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忠返忠人员加强排查,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由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开展一次病毒核酸采样,标本送医共体牵头医院检测。自2021年8月4日起,所有来自或途经山东省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忠返忠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上海市来忠返忠人员。对自2021年7月19日以来有上海市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忠返忠人员加强排查,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由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开展一次病毒核酸采样,标本送医共体牵头医院检测。自2021年8月4日起,所有来自或途经上海市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忠返忠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北京市来忠返忠人员。对自2021年7月25日以来有北京市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忠返忠人员加强排查,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由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开展一次病毒核酸采样,标本送医共体牵头医院检测。自2021年8月6日起,所有来自或途经北京市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忠返忠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乡镇(街道)、各行业排查发现的上述人员。没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立即开展信息登记、健康告知,由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开展一次病毒核酸采样,标本送医共体牵头医院检测。完成核酸采样后,排查对象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回居住地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到人员聚集场所活动,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聚餐聚会。
(六)国内有关省市所属区域划为中高风险区后,对中高风险区域来忠返忠人员实行集中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区满14天,并在隔离的第1、4、7、14天分别开展一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前的一次核酸检测由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医院实行“双采双检”。隔离期间,如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在核酸“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
二、强化医疗机构发现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在接诊时,要注意增加询问有无上述地区旅居史以及人员接触史;对住院病人、陪护和发热病人要落实应检尽检。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要按照规范及时报告;个体诊所、村卫生室遇到发热、咳嗽等可疑患者时,不得私自留置,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由医生将患者护送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做进一步排查。
三、持续强化监测预警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按照《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环境监测技术规范》《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版)》等文件要求继续强化常态化监测。同时,要按照《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号)要求,全面开展消毒,人物同防,严防疫情输入。
四、精准有效处置疫情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一旦发现疑似疫情,按照规范及时报告,迅速处置。一旦收到海南省、山东省、上海市、北京市等地发来的协查函,要按照要求及时开展协查,落实管控措施,并按要求报告。
五、其它要求
(一)社区排查组要加强2021年8月4日以来有海南省、山东省、上海市、北京市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员的排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本单位员工排查管理,督促相关人员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二)加强大型会议活动参加人员的健康排查,海南省、山东省、上海市、北京市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参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各乡镇(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每日将排查和检测情况(详见附件)报县疫情防控组。
(四)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根据风险区调整情况、疫情形势及时调整排查范围。
忠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