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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解读

日期:202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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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印发的背景与依据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6号)文件精神,忠县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忠教育〔2023〕15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为全县各中小学校招生工作提供指导参考和执行依据。

二、《通知》规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1.依法入学原则。

2.免试入学原则。

3.对口入学原则。

4.规范公平原则。

三、小学一年级入学类型及就学安排是怎样的?

1.正住户籍类子女:户籍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的学生,按户籍地址划片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之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购房户子女:学生户籍地址不属所选择就读学校的招生区域,但在其招生范围内购房且已入住的,在购房地对应招生学校还有学位的情况下,可申报就读居住地招生学校;当购房地对应招生学校学位已满,则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一致,只能申报就读指定招生学校。

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户籍地址不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此范围内无不动产权证明,但在城区(集镇)务工或经商的学生,自愿选择指定招生学校就读。

4.政策统筹安排对象: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县教委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四、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办法是怎样的?

县内“小升初”按“就近划片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办法,全部免试入读初中。忠县一中在全县报名小学毕业生中,按各乡镇(街道)小学报名人数占总报名人数的比例随机抽录。忠县一中抽录后,没被抽中和没有报名忠县一中抽录的全县小学毕业生按往年政策入学,单校对口小学毕业生仍然对口直升原初中学校,顺溪小学和甘井小学招生区域内正住户籍学生仍直接入读甘井中学,拔山镇、乌杨街道和城区小学毕业生仍然实行“微机随机录取”。

县外小学毕业生回原籍就读的,在户籍地乡镇初中入学就读。需流动到非户籍地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提供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和工作证明,到流入地初中学校报名,流入地为城区的初一新生指定就读学校为民族中学。

五、怎样才能完成入学网络申报?

(一)进入“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用报名学生身份证号码进行新用户注册,重新登录即可填报信息。

(二)关注“忠县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网,用报名学生身份证号码进行新用户注册,重新登录即可填报信息。

六、《通知》对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有何规定?

截止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皆可入学,未到入学年龄不得登记。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招生学校提出缓(免)学申请,由招生学校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委备案。

七、县内有哪些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有何规定?

目前,我县民办学校小学阶段有为民学校、盘龙学校(新立片),文武学校(东溪片),嵩山学校、布泽学校(新生片),中星小学(白公街道)共六所;初中阶段有为民学校、文武学校和嵩山学校共三所。

如在网上登记“是否就读民办学校”选择为“是”,就只能就读上述民办学校。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举行招生考试。

八、哪些房产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依据?

登记为商业使用性质的房产、非法买卖或非法买卖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非住宅房屋、未正式入住(期房)的房屋不能作入学报名依据。

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有哪些规定?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我县户籍、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以上智障、听障和视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确实不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辖区内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招生学校提出缓(免)学申请,由招生学校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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