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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结核病防治行动方案(2025—2035年)》政策解读

日期: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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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结核病防治行动方案(2025—2035年)》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结核病防治行动方案(2024—203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8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旨在通过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构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网络,主要阐明忠县结核病防治行动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全县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分为工作目标、防治策略、防治措施、组织实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到2030年,全县结核病报告发病率较2023年下降45%,降至20/10万及以下。到2035年,全县结核病报告发病率降至10/10万以下。

第二部分,防治策略。紧紧围绕“2035年终结结核病流行”目标,按照县、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管理权限层层压实责任,动态划分高中低疫情地区,实施“一地一策”,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

第三部分,防治措施。包括7大行动。一是扩大筛查行动。包括强化患者发现,开展重点人群主动筛查,落实重点场所主动筛查。二是规范治疗行动。包括实施定点收治,实施传染期结核病患者定点住院治疗,实施规范化诊疗,加强随访管理,提高诊疗服务可及性。三是遏制耐药结核行动。包括加大筛查、转诊及监测力度,规范耐药结核病诊疗,落实耐药结核病患者管理。四是患者关爱行动。包括加强医药保障,开展其他救助,实施既往患者关怀计划。五是预防阻断行动。包括做好卡介苗预防接种,开展预防性治疗,强化感染控制。六是宣传普及行动。包括提高大众健康意识,开展志愿者宣传。七是能力提升行动。包括提升检测能力,强化队伍建设,推进智能化服务。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包括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经费保障、监督与评估等3个方面。

三、核心问答

1.问:哪些人群属于扩大筛查对象?

答:咳嗽、咳痰超过2周的结核病可疑症状者;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65岁以上的老年人;学校、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精神病院、规模养殖场等重点场所人员;HIV/AIDS患者、糖尿病患者、尘肺患者、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慢性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

2.问: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是哪家?

答:忠县人民医院为我县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3.问:耐药结核病的定点医疗机构是哪家?

答: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重庆市公共医疗救治中心等是我市耐药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4.问:忠县结核病咨询电话?

答: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23-54454080

    忠县人民医院:023-54230285

5.问:忠县对肺结核患者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我国政府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为结核病患者提供以下优惠政策。

1)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到我县结核病定点医院初次就诊,可享受减免一张胸片和三张痰涂片检查服务。

2)结核病定点医院确诊登记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或者是耐药肺结核高危人群,可享受免费的利福平耐药分子生物学检测服务。

3)全市各结核病定点医院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可获得免费抗结核病药品治疗,同时在治疗全程中可享受3次免费痰涂片检查,治疗疗程结束时享受1次胸片减免检查,并由现住址所在地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全程随访管理服务。

我国肺结核诊疗优惠政策不受户籍限制,即流动人口无论到哪里就诊,都可以和当地居民一样,享有该项诊疗优惠政策。结核病患者治疗期间可享受医保特殊病种报销政策,城乡居民医保人员持特殊病种证,享受每年门诊费用定额报销。职工医保病人,持特殊病种证按照职工医保的规定进行报销。此外,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耐药肺结核患者至耐药结核病定点医院治疗可享受单病种限额支付,住院和门诊治疗医药费用按照9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5万元//年的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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