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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4894/2019-01380
[ 发文字号 ]
忠府办发〔2019〕2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9-04-02
[ 发布日期 ]
2019-04-11

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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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

学校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忠府办发〔2019〕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忠县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忠县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

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 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83号)要求,为加强我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两类学校)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坚持底线思维,实施底部攻坚,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不断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把基础教育越办越好,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一)两类学校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切实提高两类学校办学水平,充分保障广大农村学生公平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乡镇寄宿制学校77所、办学条件达标的乡村小规模学校35所。

(二)对生源极少、办学标准不高的小规模学校,学生逐步吸引到中心校寄宿学习;对因生源枯竭而自然停办的小规模学校,根据当地生源增加等情况,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按程序恢复。闲置校舍应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中小学校校外实践基地、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

三、工作重点

(一)改善办学条件。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继续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功能室建设,落实床铺、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保障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等配备到位,确保到2020年,我县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基本标准。大力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努力改善农村学校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加强师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积极推进两类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教师配备、岗位设置管理,将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动态提高机制,根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有关职称评聘政策。设立名师工作室,加大优质学校名师送教下乡、乡村教师访名校等培训的力度,推进教研人员定期深入两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指导。深入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重要条件。

(三)加大经费投入。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28号),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重点向两类学校倾斜。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在编制乡镇中心学校年度预算时,统筹考虑其管理的村小学和教学点特殊性,对村小学和教学点不足100人的按100人单独预算公用经费,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生均200元标准预算公用经费,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村小学和教学点经费。建立学校工勤和教辅岗位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为教师走教提供交通补助。

(四)提高办学水平。各乡镇(街道)要推进辖区内中心校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实行校长负责制,统一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推进教师集体教研备课,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用好忠文化系列读本。推进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全覆盖,县内优质学校帮扶农村薄弱学校,中心校帮扶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照“对口支援、校校牵手、合作共进、以强带弱、点面结合、整体提高”的基本思路,大力推行集团化办学。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保障两类学校宽带网络畅通,采取同步教研、同步课堂、公开课、在线咨询等方式,发挥好优质学校、名师工作室、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机制,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健全营养改善优先、寄宿条件优先、精准帮扶优先等保障制度,加强对留守儿童受教育全过程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办好两类学校,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举措,各乡镇(街道)和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两类学校建设工作,遵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分校施策,完善两类学校建设方案和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履行方案的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做到一乡(镇)一策,一校一案,统筹开展新一轮两类学校规划布局和建设工作。

(二)组织保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忠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委,由陶卫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办好两类学校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确保两类学校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导。要把建设两类学校作为迎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复查迎检和创建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认定的重要内容,制定两类学校教育评价标准,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开展质量评估。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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