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府办〔2018〕106号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及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28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及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国庆节期间及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国庆将至,林内旅游、林区烧烤野炊、自驾露营等野外用火点多面广;农村正处于秋播季节,林区及周边农事用火将会增多;农村燃料改变,林区可燃物载量增加,且大部分以易燃针叶林为主。这些因素导致林区及周边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国有林场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懈怠情绪,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为人民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认识。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对国庆节期间及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专题研究、部署,督促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国庆节期间及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落实。对责任不落实、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问责,坚决严肃查处。
二、未雨绸缪,落实管控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手机短信、网络媒体、宣传车、宣传单、显示屏及固定标牌等载体进行森林防灭火宣传,采取“进学校、进村社、进景区、进林区农户”等方式,进一步强化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林区干群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认知,增强做好防灭火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
(二)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要在国庆节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隐患拉网式大排查,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地、人员密集地区、火灾多发地的森林火灾隐患,并登记造册、限时整改,及时将排查的结果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控。要在国庆节期间恢复森林防火检查站,采取增派人员蹲点守卡、增派巡山护林员等方式,全力做好巡山护林工作,严防火源进入林区;要切实加强对老人、小孩、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登记造册、教育管理,落实好监护人的监护责任;要改变秋播季节农事用火不良习惯,加大林区及林缘耕地的生产用火火源管控,严防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地、重要设施所在地、油气电管线、人员密集地区等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村社、林区单位等应急预案完善情况、扑火机具装备准备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责任单位交换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组织开展复查,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保障,做好应急处突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配发的森林防火物资及时下沉到林区村社和农户,提前做好队伍、装备、物质准备,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和归口管理报送制度,规范火情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就近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特别是交界地发生的火情报送信息和处置一定要及时,避免酿成大的森林火灾。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