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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4894/2021-00132
[ 发文字号 ]
忠府办发〔2021〕43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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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忠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实施方案的通知

忠府办发〔2021〕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忠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忠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教督发〔2020〕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实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为目标,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普及普惠”的工作思路,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保障体系,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办园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总体目标

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25年,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等各项指标达到评估标准,顺利通过市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三、工作任务

(一)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落实国家“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的要求,不断提高财政投入水平,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好中央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为薄弱园和农村园配备玩教具及设施设备、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等,并向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倾斜。落实重庆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逐年提高县级财政支出中学前教育支出所占比重,确保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只增不减,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

(二)提高普及普惠水平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采取新建、改扩建、移交、回收、回购等方式增加公办园数量,将符合条件的镇中心幼儿园设置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或捐助学前教育,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9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

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分布流动、幼儿就近入园的需要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实《重庆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建设。严格执行《重庆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加大对园舍条件不合格民办幼儿园的改造力度,切实改善办园条件。强化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图书配备达到规定要求。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规定,逐步增核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完善公办幼儿园编制人员管理。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教师补充机制,实施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通过公招、内部调配、县外引进、小学教师转岗等渠道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新聘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实现幼儿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市、县、镇三级培训网络,完成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师德考核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幼儿园及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五)提升保教保育质量

严格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科学设置符合幼儿身心发展水平、特点和规律的教育教学活动。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消除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加强县级学前教育教研机构建设,配齐管理和教科研人员。落实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的教研指导网络。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积极探索城乡共享优质资源的有效机制,通过对口交流、骨干支教、联片教研等措施,提升薄弱园保教质量。

(六)强化学前教育监管

严格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和年检制度,建立扶持优质、帮扶低质、淘汰劣质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膳食营养、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落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将督导结果作为幼儿园年检、等级确定、普惠认定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推动幼儿园园务公开,开展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家庭、社区、幼儿园沟通互商机制,构建合作共育模式。

四、工作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1年3月—2021年6月)

1. 县教委对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掌握全县学前教育指标现状,找准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解决方案。

2. 县政府根据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制定《忠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7月—2021年9月)

县政府召开全县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各部门、乡镇(街道)工作任务和职责。各部门、乡镇(街道)、幼儿园根据《忠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制订工作计划,召开本单位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三)完善提高阶段(2021年10月—2024年12月)

1.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每年开展自查自评,针对关键指标、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年度任务落地落实。

2.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级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全面展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过程、成果与经验。

3.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指标要求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

(四)申报迎评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

1. 县政府对我县学前普及普惠情况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申报表,于2025年4月底前将自评材料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迎接市级评估。

2. 根据市级评估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迎接国家认定。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现实需要。县政府成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育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委,由县教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县政府建立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严格考核。各部门、乡镇(街道)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成员联席会议,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深入推进,强化督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坚持标准,实行“一园一台账”“一园一方案”,强力整改问题,补足短板,强化质量,注重实效。县政府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列入督查督办事项,每年对创建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作为对各部门、乡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在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优质发展。

附件:忠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指标及任务推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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