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4894/2021-00139
[ 发文字号 ]
忠府发〔2021〕16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8-06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忠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清理整顿非法墓地的通告》失效的通知

字号:
分享:


忠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宣布《忠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清理整顿非法墓地的通告》失效的通知

忠府发〔202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经清查《忠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清理整顿非法墓地的通告》(忠府告〔2009〕1号)文件清理整顿时间已超出有效期范围,现宣布《忠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清理整顿非法墓地的通告》(忠府告〔2009〕1号)文件失效。

忠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