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宣布《忠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清理整顿非法墓地的通告》失效的通知
忠府发〔202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经清查《忠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清理整顿非法墓地的通告》(忠府告〔2009〕1号)文件清理整顿时间已超出有效期范围,现宣布《忠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清理整顿非法墓地的通告》(忠府告〔2009〕1号)文件失效。
忠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