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忠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忠府办〔2021〕1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中共忠县县委办公室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的通知》(忠委办发〔2021〕7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忠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杉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邓元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傅蓉国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信访办、县人民法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
二、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分析研判社会救助工作形势,制定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协调解决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指导和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协调推进社会救助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由傅蓉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民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