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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4894/2022-00079
[ 发文字号 ]
忠府办〔2022〕39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4-15
[ 发布日期 ]
2022-05-12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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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忠府办〔2022〕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今年,县政府共收到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79件,县政协十五届委员会一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98件。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思想认识

办理好建议提案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政府履职为民的法定职责,是凝聚共识做好政府工作的制度性安排。今年建议提案涉及“三峡库心·长江盆景”、产业发展、城乡融合、生态建设、改革开放、民生福祉改善等方方面面,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各承办单位要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切实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落实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动政策措施更好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更好回应群众期盼。

二、持续规范办理工作

(一)落实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职权范围内的办理工作具体负责。对涉及重大问题的建议提案,要坚持班子成员集体负责,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阅批、亲自调研、亲自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在交办安排、调查研究、协调处理、面商沟通、审核答复等环节严格把关。对涉及跨部门、跨行业的建议提案,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固定落实专人负责,确定单位业务骨干参与,随时加强沟通协商,保持办理工作的连续性。

(二)把握办理原则。各承办单位要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办理工作中,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结率、办成率和满意率。凡建议提案涉及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尽快予以解决;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逐步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受政策、资金等客观因素制约不能解决的,要主动上门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和原因,争取代表、委员理解;对于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多个单位配合解决的,主办单位要主动提出工作意见,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做好汇报,积极协调解决。

(三)规范办理复文。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的书面答复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事求是、文字简练、条理清晰、语气诚恳。回复件上应明确标注建议和提案类别(标注在回复件首页右上角):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用“B”标明;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研究解决的,用“C”标明。不允许随意标注类别,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分类不准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重新分类办理。代表、委员个人的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函送达代表、委员本人;代表、委员联名和并案处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可与代表、委员面商沟通后,综合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只形成一个答复函送达第一代表、委员,同时抄送联名代表、委员和并案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的答复函寄送提案者单位;界别、委员小组或者联组提案的答复函寄送主笔人。

(四)严格办理时限。建议提案已分别经县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县政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县政府办公室仔细整理、分类、登记后交办给各承办单位。主办单位应在签收建议提案后三个月内进行办理答复,协办单位应在签收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协办意见通过书面形式函告主办单位(提案协办单位还需通过提案系统上传协办意见)。人大代表建议需在今年6月30日前办结,政协委员提案需在今年7月30日前办结,工作办结包含答复代表、委员(答复函同时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和县政协提案委),提醒代表、委员将回执表反馈至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和县政协提案委。此外,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期间,全体人大代表在讨论相关报告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讨论中提出且未经代表建议方式反映的意见建议办理责任予以分解,请各相关单位在工作中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加快推进落实,于6月30日前将办理进度情况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县政府办公室及时汇总办理情况后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三、不断提升办理实效

(一)严肃认真办理。各承办单位答复函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签发,答复内容要具有针对性,不能以业务工作总结代替办理内容简单进行答复。对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建议提案,相关承办单位要主动思考自身存在的问题,重新办理回复代表、委员,直至代表、委员满意为止。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及时将书面协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汇总意见后答复代表、委员,同时将答复函抄送协办单位。

(二)注重沟通协商。在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要把与代表、委员沟通协商作为建议提案办理的必经环节,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活动,共商办理方案,通过登门走访、面商座谈、实地调研、专题视察、情况通报、电话或网络沟通、信函联系等方式,就建议提案办理进行深入沟通、充分协商、交换意见,积极采纳落实合理建议。形成正式办理复文前应先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在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委员“沟通率”均要达到100%。各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还要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工作措施,向督办领办县领导报告办理工作情况。

(三)努力兑现承诺。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行承诺事项落实反馈和评价机制。各承办单位,无论主办、协办单位,凡是作出承诺的,都要分项列出承诺事项,明确推进步骤,限定完成时间,实行办结销号,涉及协办单位作出的承诺,由主办单位统一填写相应回执,并写明责任单位。有承诺事项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应将答复函、《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回执》《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回执》一并寄送代表,并于9月30日前将承诺事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代表;无承诺事项的,主办单位应向代表寄送答复函和《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回执》。委员对提案办理进行网上答复评价和落实效果评价,承办单位需在网上完成相关内容填写。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办公室将通过《忠州日报》、政府门户网站将建议提案目录、承办单位和答复内容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加强督查检查,有针对性地到一些重点督办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办件量大或办理任务重的承办单位进行实地调研,走访代表、委员了解工作推动情况。优化考核评价体系,细化办理工作、办理结果、一次评价反馈和二次评价反馈等考评指标,以考促改。

(五)做好办理总结。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质量、效率意识,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主动与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反馈。各承办单位需分别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努力方向等内容实事求是地形成书面总结,于6月30日前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结通过内网邮箱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并抄报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于7月30日前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通过内网邮箱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并抄报县政协提案委(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联系人:叶兴德,联系电话:54237710;县政协提案委联系人:汪静波,联系电话:54230103;县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联系人:方影,联系电话:54246916)。

附件:1. 建议提案主办(协办)单位

     2.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函格式

     3.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函格式

     4.建议提案协办复函格式

     5. 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回执

     6. 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回执

     7. 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回执

     8. 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回执

     9.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任务分解表

     10. 县政协十五届委员会一次会议提案任务分解表

     11.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讨论意见及建议办理责任分解方案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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