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忠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
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忠府办〔2022〕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99号),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忠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 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 泉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邓洪波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雄炜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洪鹤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蒋大明 县法院副院长
谭明亮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冉云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吴后权 县司法局副局长
韩海波 县商务信息中心主任
张 平 县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支队长
李学斌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杨 辉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胜龙 县医保局副局长
何 勤 县邮政分公司副总经理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县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辉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