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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00133
[ 发文字号 ]
忠府办发〔2023〕72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10-10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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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忠县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忠府办发〔2023〕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忠县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忠县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0号)精神,结合忠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等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遵循“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原则,坚持“五水统筹”,围绕全县“1116”总体工作思路,实施忠县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推动建立可持续的现代水利工程体系,为“一地一城三区”建设和现代化新忠县建设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

2023—2025年,全县实施水利项目80个以上,规划总投资127亿元以上,完成投资42.3亿元以上。到2025年,全县5级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提高到88%以上,已成水库和重要河流实现水文监测全覆盖,水库总库容新增1200万立方米,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提高1400万立方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92%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52,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不低于90%,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9%以上,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初步建立,全县城乡防洪能力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生态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防洪减灾体系。补齐防洪减灾短板,统筹推进防洪减灾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加快香山水库前期研究论证,推进县城苏家小区沿江、州屏段岸线、㽏井河库岸等三峡库区库岸治理,全力推动6条200-3000平方公里流域面积中小河流治理。提升薄弱环节防洪能力,分时分序推进重点山洪沟治理,建立病险水库常态化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机制,实现全县水库应鉴尽鉴、应治尽治。落实防洪非工程措施,强化流域内水库联合调度,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推进水库运行监测信息化建设。2023—2025年,全县实施防洪减灾工程项目14个以上,总投资约79亿元,预计完成投资约19亿元,其中2023年预计完成投资约3亿元。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聚焦全县发展战略和现代化建设目标,坚持节水优先、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积极融入国家水网和市级水网,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标准农田建设匹配。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两河水库,加快黄钦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开展石花、杨眉、大林等重点小型水库前期研究。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和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设城乡供水保障项目6个,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2023—2025年,全县实施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14个以上,总投资约23亿元,预计完成投资约8亿元,其中2023年预计完成投资约3亿元。

(三)打造民生水利体系。积极谋划推动农村水网建设,结合丘陵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农田生产,加快灌区管网建设与节水改造,实施忠石大堰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保障农业灌溉用水需求。推动水经济产业发展,充分利用三峡后续与移民后扶政策,实施16个三峡后续移民安稳致富重点项目,5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重点项目,助推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移民增收致富。2023—2025年,全县实施民生水利项目39个以上,总投资约17亿元,预计完成投资约13亿元,其中2023年预计完成投资约5亿元。

(四)构建河湖生态体系。结合乡村振兴和河长制,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力争纳入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实施移民美丽家园项目,建设美丽幸福河库,打造水利风景区。加强三峡忠县库区生态治理,实施8个库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平方公里。2023—2025年,全县实施水生态治理项目13个以上,总投资约7亿元,预计完成投资约1.5亿元,其中2023年预计完成投资约0.2亿元。

(五)构筑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水利数字化变革,推广应用BIM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按照工作安排,配合推动数字孪生三峡工程重庆区域建设。开展水文现代化建设,提档升级全县水文基础设施,完善水库雨水情测报等设施。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按照工作安排,配合推进三峡重庆库区智慧河长(二期)项目建设,推动中小型水库运行监测信息化建设,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提升水库安全运行监测能力。2023—2025年,全县实施水利新型基础设施项目6个以上,总投资约1亿元,预计完成投资约0.8亿元,其中2023年预计完成投资约0.2亿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建设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保持财政合理投入强度。县财政相关部门和项目法人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确保各项涉水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提高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水利建设的比例。对获得市级以上资金支持的项目,县级财政可以统筹相关资金给予支持。按照“应收尽收、足额征收”的原则,加大水利规费征收力度。整合使用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按规定倾斜支持农村水利设施建设。

(二)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及社会力量,吸引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重庆泽润水务有限公司作为县级水利投融资主体,承担县属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主体责任。通过配置供水特许经营权等方式提升县级水利投融资主体的资产效益及综合盈利水平。配置具有稳定经营收入的县属国有企业涉水存量资产、收益权及股权,增强市场化运作能力。通过参股、股权合作、特许经营以及水利资源优先开发等方式与央企、市属国有企业合作,吸引央企、市属国有企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采取转让涉水项目经营权、收费权等方式盘活水利存量资产。

(三)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在人、财、物上对纳入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的项目予以优先保障。加强三年行动重点项目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方案衔接。统筹保障水利建设用地用林指标供给,加大规划许可等方面支持力度,允许依法依规先行报批。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水利项目用地,以及纳入市级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水利项目用地,按规定使用国家指标予以保障,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四)加快水权水价改革。贯彻落实好国家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统筹考虑供水成本、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节水要求,科学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有效发挥水价经济杠杆作用。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农业水价形成、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工程建设管护、用水管理机制协同落地。积极培育和发展水权交易市场,引导区域间、行业间、用水户间开展水权交易。

(五)强化建设运行管理。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保障前期工作经费,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强化建设管理,严把水利工程质量关,保障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强化对项目法人的监督管理。落实水利工程属地属事分级管理责任,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人员、经费及保障措施,实施专业化、标准化管理。将非经营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

(六)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成立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在全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县水利局要会同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组织做好本方案的总体推进,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各乡镇(街道)要压实属地责任,积极主动,形成工作合力。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由建设领导小组进行约谈;对约谈后整改仍不到位的单位,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或项目,在安排资金时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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