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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4894/2026-00028
[ 发文字号 ]
忠府发〔2026〕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6-06-02
[ 发布日期 ]
2026-06-02

忠县人民政府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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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忠府发〔20268

为加强人民防空建设,增强国防战备意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按《重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开展6·5防空警报试鸣放工作的通知》(渝国动办发〔202631号)要求,现就我县鸣放人民防空警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2665日(星期五)上午10:30起至10:42止,共计12分钟。

二、鸣放区域

辖区所有乡镇(街道)及村(社区)。

三、鸣放防空警报的标准信号

)预先警报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灾情警报3秒,停3秒,反复30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希望广大群众听到防空警报信号后,不要惊慌,继续进行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

特此通告。

忠县人民政府

20266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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