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忠府发〔2026〕8号
为加强人民防空建设,增强国防战备意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按《重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开展“6·5”防空警报试鸣放工作的通知》(渝国动办发〔2026〕31号)要求,现就我县鸣放人民防空警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26年6月5日(星期五)上午10:30分起至10:42分止,共计12分钟。
二、鸣放区域
辖区所有乡镇(街道)及村(社区)。
三、鸣放防空警报的标准信号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灾情警报。鸣3秒,停3秒,反复30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希望广大群众听到防空警报信号后,不要惊慌,继续进行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
特此通告。
忠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