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废止部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忠府发〔2025〕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2025年9月18日忠县人民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意见》(忠府发〔2007〕28号)等1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3件)
一、《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意见》(忠府发〔2007〕28号)
二、《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忠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忠府发〔2015〕44号)
三、《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忠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忠府发〔2016〕39号)
四、《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忠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忠府办发〔2007〕123号)
五、《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忠县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忠府办发〔2011〕171号)
六、《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忠府办发〔2012〕96号)
七、《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忠县房屋建筑工程(或房屋)水电气通信电视设施安装及混凝土供应管理办法》(忠府办发〔2013〕48号)
八、《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忠府办发〔2015〕89号)
九、《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忠府办发〔2016〕72号)
十、《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忠府办发﹝2016﹞129号)
十一、《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知识产权及科技成果奖励扶持管理办法的通知》(忠府办发〔2017〕11号)
十二、《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细则(修订)的通知》(忠府办发〔2018〕150号)
十三、《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补助办法的通知》(忠府办发﹝2019﹞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