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忠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全县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时代背景下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县生态环境局根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和《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等,牵头起草了《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是我县“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3万余字,共10个章节,主要阐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和“十四五”期间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工程项目、实施机制等方面内容。
(一)关于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围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条主线,协同“减污、降碳”两个抓手,突出“精准、科学、依法”三个治污,统筹“绿色低碳发展、污染防治攻坚、区域协同共治、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治理能力提升”六大任务,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现代化新征程。
(二)关于目标指标。对标对表市级规划,拟定单位GDP能源消耗、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地表水、空气质量、森林覆盖率等6项核心约束性指标,其中森林覆盖率由52%提高到55%。另外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等环境指标在具体任务中体现。
(三)关于重点任务。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对生态环境领域提出的目标定位,结合忠县实际,提出了6大实施路径。一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高标准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二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高品质打造山水宜居生态新城。三是积极融入双城经济圈建设,高质量建设绿色协同发展示范区。四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高水平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五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六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适用对象
《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适用于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县级部门(单位)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情况说明
《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已经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征求意见并反复修订,因市级要求12月底前公开印发,时间紧急,特将公示时间由30个工作日调整为15个工作日,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