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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233711629462C/2020-001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忠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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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1. 负责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并对县属国有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2. 承办县属国有企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变动等具体工作;负责县属国有企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收集、录入、变更、安全保密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3. 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做好国有资产验收、登记、领取、使用和保管等工作,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确保账账、账卡、账物相符;组织开展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统计,定期分析、报告资产状况、资产变动及使用效益情况。

4. 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制定发展规划;参与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研究,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合并、重组、改制等,组织清算和监缴企业国有资产。

5. 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融资、项目结(决)算、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工作,维护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大宗固定资产的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6. 负责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指标的统计监测工作,分析监测国企经营和运行质量;承担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按照国企薪酬改革政策核定企业负责人及员工薪酬,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7. 指导县属重点国有企业人事管理,负责县属二级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和人员培训工作。

8.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忠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县财政局举办和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内设科室3个:综合科、企业管理科、绩效评价科(挂审计科牌子)。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无。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8.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8.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52.9万元,其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131.8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6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68.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4.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6.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9万元,比2019年增加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万元,比2019年增加7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大幅度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4.8万元,比2019年减少6.3万元,主要原因是国资信息监管系统服务费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全县国资信息监管系统正常运行。

忠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19增加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19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三公经费统一纳入财政局机关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4.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冉南岭  联系方式:023-54236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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