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政府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部门>交通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您当前的位置: 交通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526A/2022-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忠县交通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9-22
[ 发布日期 ]
2022-09-22

重庆市忠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字号:
分享:

重庆市忠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忠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 规。参与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相关规定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2.依法行使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3.依法行使道路运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4.依法行使全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5.依法行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6.依法行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航道行政、地方 海事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 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7.依法负责全县公路超限运输治理执法工作。

8.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对乡村公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9.依法行使本行政区域内地方铁路安全的行业监督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 查、行政强制权。

10.参与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11.参与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2.参与全市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 动,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13.承办市执法总队指定管辖的跨区域案件。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支队为县交通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下设内设机构和执法机构19个:内务大队、装备财务大队、督查大队(指挥中心)、法制大队、案件处理大队、安全执法大队、特勤大队、超限治理大队、工程监督大队、水上交通大队、道路运输大队及8个片区执法大队(城区大队、白石大队、拔山大队、官坝大队、汝溪大队、乌杨大队、城郊一大队、城郊二大队)。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只本级1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654.97万元,支出总计1,654.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4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而增加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其他相关支出。本年度累计增加人员22人,其中公招9人,遴选5人,机构改革转岗12人,调进1人,调出5人。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65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4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局拨入的因人员增加而增加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其他相关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4.9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65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4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而增加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其他相关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586.47万元,占95.9%;项目支出68.50万元,占4.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54.9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14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而增加的相关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4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局拨入的因人员增加而增加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其他相关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32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将新增人员经费纳入了财政调整预算,县财政局增拨增加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其他相关支出。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4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而增加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其他相关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32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而增加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其他相关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62万元,占0.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5.34万元,占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5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人员因增加而增加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41.77万元,占2.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交通运输支出1,415.26万元,占8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96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而增加的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及相关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58.97万元,占3.6%,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6.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0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而增加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险金等)、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支出及遗属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85.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8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而增加的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务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及信息网络构建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购置的办公电器、办公家具等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4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09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的调拨车辆8台而增加地运行维护费(为解决因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增多而执法巡逻车辆严重不足问题,经上级及有关部门批准,从县公路管理中心调拨车辆8台用于交通执法巡逻)。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9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执法巡逻、执法监督检查、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及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9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专人管理公车,采取加油卡管控车辆加油、按运行里程配发车辆油料、每月公示运行里程及油耗等措施,因此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35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增加而增加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4.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境外其他同行业单位来本单位交流学习,接待上级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与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发生的误餐费、执法人员开展夜间勤务误餐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3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而增加的执法人员误餐支出以及增加的疫情防控执法勤务误餐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8辆(含机构改革从相关职能划转单位划拨暂未过户车辆8辆);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49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2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1万元,增长211.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进人员较多,对新进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支出;二是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交办发〔20215号)要求,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的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相关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及信息网络构建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购置的办公电器、办公家具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8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而增加的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含机构改革从相关职能划转单位划拨暂未过户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执法艇1艘。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1216.8万元)和办公电脑、办公家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对单位整体和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这个项目是:年初预算的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费(含物管费)项目,涉及资金59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实行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率较高,项目资金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办公及业务用房租赁费(含物管费)项目资金的使用,保障了单位办公场所需要及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附件1)和《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2)。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40877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