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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4894/2023-00041
[ 发文字号 ]
忠府办发〔2023〕15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发布日期 ]
2023-03-31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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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忠县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忠府办发〔2023〕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忠县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忠县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为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体系,根据《重庆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及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十三五”制定的目标,以规划为统领,以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为重点,全力改善服务民生,主动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强化。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进全局政治学习氛围。制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系统学习计划,统筹推进和指导全局各党支部认真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落实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任务,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等党内基本政治制度,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科学规划引领城乡融合发展。“十三五”时期,以第三次国土调查为底数,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双评价”基础上,形成了《三条控制线实施方案图件》、《忠县规划大纲(2035)》、《忠县城市空间战略规划研究》、《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初步方案》等初步成果,现正按自然资源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一安排压茬推进。建立控规年度整合机制,完成多规合一,实现县城规划区20.4平方公里控规、29个乡镇(街道)总体规划和280个行政村村规划全覆盖。完成四线规划、县域交通综合规划、市政设施规划、县域中小学布局规划、城区充电桩布局规划、加油加气站布局规划等专业专项规划。

城市功能品质显著提升。“十三五”时期,县城建成区面积扩大至25.6平方公里(其中忠州老城18平方公里、乌杨新区6平方公里、临港新城1.6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至50%。城市绿地面积达到684.42公顷,县城绿化覆盖率达42.78%,建成城市主次干道41公里、高品质住宅小区500余万平方米,新人民医院、忠州中学银山校区、忠州大剧院、忠州博物馆等一批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建成投用。

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不断强化。“十三五”时期,紧盯全县“一江两岸三片区”发展思想、工业“四大产业”集群、“百日攻坚”以及脱贫攻坚、城乡融合发展需要,有保有压配置土地、矿产资源,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各项要素保障。取得新增建设用地批文1295.93公顷,完成集体土地征收1330.33公顷,储备国有土地482.65公顷,划拨国有土地896.91公顷,出让国有土地513.22公顷,实现土地出让综合价款收入55.92亿元;争取地质矿产资源勘查费1120万元,探明石灰岩、饰面用砂岩资源储量9.9亿吨,出让资源量17宗1.3亿吨,实现采矿权价款收入4.1亿元。

自然资源保护取得新成绩。“十三五”时期,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推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完成土地整治12.37万亩,新增耕地1.9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4.34万亩,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忠县的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目标任务,成功接受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对我县的首次督察。森林面积从164.1万亩增加到170.6万亩,林木蓄积量由525万立方米增至565万立方米,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十三五”时期,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指引,围绕“最大限度做减法、最大程度搞并联、最大力度提效能”的目标,重新梳理规划资源审批流程图,探索用地预审和规划许可制度改革,已实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办理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26万件,办理农房确权发证6312件;实施宅基地复垦项目261个,完成地票交易8112.45亩,实现地票收益15.61亿元。

总体来看,“十三五”时期,我们深入贯彻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主动作为保需求、突出重点守红线、强化服务惠民生,规划和自然资源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规划自然资源工作呈现新局面。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相比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待优化,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的规划用地、要素供给等政策还需强化;二是忠县作为传统的粮食主产区,耕地面积减少对忠县乃至重庆市的粮食安全保障都有影响,“非农化”“非粮化”时有发生,未来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有待提升;三是生态系统本底脆弱,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修复任务繁重;四是自然资源管理体制仍不够健全,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等实践探索还需深化;五是批而未供、用地粗放等问题仍然存在,建设用地投入产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城乡发展保障还需强化;七是测绘地理信息和科技创新动力不够强劲。

第二节 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关心、高度重视重庆发展。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机制不断健全,铁公水空等重大交通项目加快推进、“三峡库心·长江盆景”提速打造、产业承接平台迅速壮大等重要机遇将为忠县带来诸多政策利好、投资利好、项目利好。

在迎来重要机遇的同时,也面临全县经济体量较小,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经济结构不优,新兴产业支撑不足,“四上”企业总数较少;城市对人口的承载力有待增强,城镇化率低于渝东北平均水平;对外通道不畅,至今无铁路过境,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仍然突出;生态建设压力较大,资源约束趋紧;民生保障仍需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高,脱贫攻坚成果还需巩固拓展,社会治理有待加强等诸多挑战。

忠县必须深刻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坚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尽职尽责保护土地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为我县加快建设“三峡库心·长江盆景”特色中等城市和“一兴四美·七彩大地”美丽乡村提供优质的用地保障。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动实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一地一城三区”建设,发挥忠县三峡库心优势,深入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把忠县建设成为三峡库心生态屏障示范区。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把握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总体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提升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规划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共同富裕方向,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升城乡功能品质,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增强科技创新动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优化高水平开放空间布局,以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县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重大改革,着力破解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自然资源配置质量和利用效率。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抓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更加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更加注重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更加注重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布局,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对标上级重要指示要求,充分考虑全县发展阶段性特征和未来发展支撑条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到2025年,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基本形成,高质量发展资源要素服务支撑能力显著提升,规划自然资源治理效能达到更高水平,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自然与人文、城市与乡村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好画卷基本绘就。

空间格局更优化。按照“一地一城三区”发展格局,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生态、生产和生活三类空间不断优化;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统筹城乡空间格局,国土开发结构更加优化,国土开发效率和功能品质大幅提高,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县城品质提升、特色小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努力实现城乡区域规划“一张图”、功能布局“一盘棋”。构建社区、片区、城区、城乡等不同层次和类型、功能复合、安全韧性的城乡生活圈。不断优化县域空间结构,形成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三峡库心·长江盆景”。至2025年,初步建成“35平方公里、35万人”的宜居宜业宜游特色中等城市,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至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42.79平方公里以内。

资源保护更有效。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管控,全面打造三峡库心生态屏障,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重化工项目。推进受损山体恢复,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强化三峡库区、重要水源地、人口密集场所周边地灾隐患点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避险移民搬迁工程,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网。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至2035年,耕地保护目标不少于101.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少于85.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47.29平方公里。按统一的国土资源调查统计标准,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自然保护地面积不低于市级下达标准。

资源保障更有力。重点保障“一地一城三区”拓展区域、工业发展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强化用地保障、优化土地供给、深化政策支撑。改进土地供应管理,完善符合企业发展规律、产业生命周期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土地供应制度,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十四五”期间拟获取农用地征转用批文0.6万亩,拟供应土地1万亩。到2025年,新探明大型矿产地1处,矿山数量控制在25个,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60%。

资源利用更高效。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紧紧抓住促进资源利用更加高效这个目标,自然资源产权制度逐步健全,明确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权利,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加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2025年,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1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不低于市级下达标准。

体制机制更完善。落实“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按照国家和市局关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积极落实。着力构建“家底清楚、权能丰富、权责对等、配置高效、监管有力”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

城乡融合更协调。用好山水人文资源,推动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机制。聚焦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建设,突出统筹规划、分类指导、连片发展,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现代化水平,安全、健康、高品质的城市生活全面覆盖。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城乡公共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构筑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绘就忠县“一兴四美·七彩大地”美丽乡村。


专栏1 “十四五”时期规划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名  称

2025年

指标属性

一、自然资源保护修复

1

耕地保有量(万亩)

101.3

约束性

2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亩)

85.5

约束性

3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

147.29

约束性

4

森林覆盖率(%)

40

约束性

5

水土保持率(%)

79.5

预期性

6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

不低于市级下达标准

预期性

7

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面积(公顷)

12.9

预期性

二、国土空间开发利用

8

城镇开发边界(平方公里)

42.79

约束性

9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0

预期性

10

农用地征转用(万亩)

0.6

预期性

11

土地供应(万亩)

1

预期性

三、自然资源集约利用

12

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

≥15

预期性

13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不低于市级下达标准

预期性

14

创建绿色矿山(个)

7

预期性

15

新发现和评价大中型矿产地(处)

1

预期性

备注:涉及主要指标应根据市局最新文件作出相应调整。


第三章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底线约束,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协同推进忠县“一地一城三区”建设,深入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把忠县建设成为三峡库心生态屏障示范区。至2025年,初步建成“35平方公里、35万人”的宜居宜业宜游特色中等城市,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至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42.79平方公里以内。

第一节 深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

全县以县委、县政府“1123”发展思路为指导,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坚定“双特”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特色中等城市,加快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加快构建“一地一城三区”的空间布局。加快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融合,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强化高品质生活要素支撑,构建“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突出“江城”“江镇”“江村”“江景”特质,严格实施分级分类管控,确定环境容量、开发强度和底线控制要求,形成复合型、立体化、网络式的空间格局,把控好城市基础开发、城市功能开发、城市形态开发,重塑城市空间秩序。合理布局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服务功能,规划建设20分钟街道公共服务圈、10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

到2025年,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和重大项目协同,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一体化。畅通“三峡库心”内循环,积极推进石宝至西沱长江大桥前期工作。高标准推进城市建设,充分保障城市拓展用地需求,统筹推进新区、新城交通路网建设,畅通城市内循环。拓展城市地下空间,推进城市管廊、管线、管网下地,建设海绵城市。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和城市休闲场所,提升城市居住品质。推动公园城市建设,扎实推进美丽滨江带升级。

第二节 严格实施底线管控

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重化工项目。

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认真落实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结合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确保生态保护红线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责任不改变。加强生态系统整体保护,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建立禁捕长效机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湿地保护,建设皇华岛湿地公园。推进生态系统修复,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坚决遏制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稳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保护质量。严格控制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有序规范和引导永久基本农田上的农业生产活动,严格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考核,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积极实施现有耕地提质改造、农用地整治等工程,促使永久基本农田朝着规模化和集中化方向发展。

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是在规划期内可以进行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区域。合理划定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和特别用途区,保障建设用地需求、预留发展空间、保持边界完整,统筹推进“一江两岸四片区”城市开发,做好规划“留白”。

第三节 加快融入“一区两群”协调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和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建设工作要求,事项化、项目化、清单化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深化对接协调机制,加大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对口帮扶、人才交流等方面对接力度,推进产业协同、城乡互动、科技协作、市场互通,在“请进来、走出去”中纵深推进合作发展。打好“三峡牌”,建好“城镇群”,努力在三峡库区生态保护、“江城”特色城镇化发展、生态产业体系建设上发挥示范作用,聚焦“三峡库心”,高标准建设长江三峡库区旅游胜地和绿色工业、特色农牧产业基地。

以新生港为依托,围绕贯通南北、畅联东西,推动以规划铁路为支撑的互联互通。加强产业协作,协同长寿等园区争创国家级化学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联动渝东北区县柑橘品牌打造长江流域“三峡橘乡”生态精品现代柑橘产业示范带。强化与丰都、万州、石柱等长江沿线著名景区文化挖掘、功能拓展、设施配套等合作。主动对接“万开云”同城化发展板块,争取纳入三峡新区建设。深化与大渡口区、大足区区群合作,加强与主城都市区、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交流合作。全面开展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建设行动,准确把握建设行动的发展思路、目标方向、任务举措,用好生态和人文两个宝贝,高水平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加快建设“一地一城三区”。

第四节 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乡村让人民更向往”,用好山水人文资源,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细化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一体化发展重点,坚持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优化城镇体系。推进石宝、新立、拔山、汝溪重点镇建设,构建以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长江沿线为轴带的城镇群,提高城镇服务乡村振兴综合水平。完善小城镇联结城乡的功能,推进石宝、新立、东溪、复兴等特色小镇和磨子乡等一般小城镇建设。加快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建设,推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增强城镇对农村转移人口的承载能力。

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全面推进“五个振兴”,绘就“一兴四美·七彩大地”美丽乡村新画卷。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按照应保尽保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推动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提升,有序提档升级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将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为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内容。按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四种类型,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发挥乡村多功能性,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科学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做强中心村、特色村,分类推进乡村振兴。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产业是支撑、生态是底色、乡风是灵魂、治理是关键、富民是根本、人才是基础”理念,扎扎实实抓好规划,因地制宜打造“一乡(镇)一业、一村一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立足“田园”本质、做好“综合”文章,加快“三峡橘乡”田园综合体建设,带动全县乡村振兴。构建乡村产业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积极发展效益农业,建立以粮油、蔬菜、生猪为保供产业,柑橘、笋竹为优势产业,健康畜牧、特色水果、生态水产、调味品为特色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培育壮大中蜂产业,打造柑橘、笋竹、生猪等一批产值亿元级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推动发展互联网+农产品新业态,提升产业融合发展质量。

专栏2城乡融合发展重点工程

1. 推动城乡一体规划。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细化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一体化发展重点,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以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为导向,科学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做强中心村、特色村,分类推进村庄打造。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发挥乡村多功能性,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

2. 推动规划师进社区进乡村。结合重庆市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选择典型性改造需求的村(社区),优选一批专业水准高、责任心强的规划师,参与规划建设,宣讲规划自然资源政策,为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提升风貌品质、改进基层治理、建设美好家园提供技术服务。

第五节 着力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遵循自然格局,着力构建以长江、㽏井河、汝溪河、渠溪河等跨流域水系,精华山、猫耳山、方斗山为骨架,以重点生态功能区域为支撑,以点状分布的禁止开发区域为重点,以交通廊道、城市绿地为补充的生态安全格局,构筑保障全县生态安全的主体功能区域和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的绿色本底。

依托县域主要山体及自然保护地分别形成的北部、中部、南部生态保护屏障。突出保护长江岸线、重要水体等生态空间,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划定重要河流、水库、湿地等水生态空间“蓝线”、“绿线”和“灰线”,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天然林用途管制和保护监管制度,加强林业重大灾害防控,强化森林防火能力。加强湿地保护,建设皇华岛湿地公园。

第六节 强化交通基础设施支撑

切实增强区域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补齐传统基础设施短板,提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促进整体优化、协同融合,构建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畅通对外大交通。主动衔接国家及区域大通道,全力构建“一轴四射”综合运输大通道,打通忠县西南、西、西北、北、东北、东南等六个方向的对外联系,加快推进渝万高铁忠县段建设并投入使用,高效融入国家“八纵八横”和全市“米”字型高铁网,加快货运铁路运输干线建设,强化沿线地区协作联动,努力形成串联川东北、渝东北片区,联通渝东南片区的重要铁路交通网络。加快提速推进梁忠石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北线两条高速公路的前期工作,织密全县“大”字型高速公路网,实现高速公路全域覆盖,并积极融入全市“三环十八射多连线”高速路网。加快推进新生港建设,积极融入长江上游航运中心枢纽建设。

完善区域交通网络体系。以普通国道、省道、航道等为主体,构建运行效率高、服务能力强的综合交通普通干线网络。以农村公路为主体,构建覆盖空间大、通达程度深、惠及面广的综合交通基础服务网络。

专栏3交通设施重点建设项目

1. 铁路。加快建设渝万高铁忠县段,积极开展高铁枢纽站场规划建设,力争开工梁忠疏港铁路。加快推进广忠黔铁路、沿江货运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规划研究机场支线铁路。

2. 高速公路。开工梁忠石高速公路等项目。

3. 国省干线。推动建设G350拔山互通至杨柳村段(拔山绕场路)、G350忠县至白石(忠县至南溪、南溪至黄金、黄金至白石)、G348仁义道班至常家堡(任家绕场路)、G348罗家桥至果梁村委(罗家桥至新桥、新桥至果梁村委)、S204金竹铺至石子、S511涂井至石宝、S512白石至两河等改线升级项目。

4. 重要连接道。建成磨子乡村振兴路网、独珠江村路网、金鸡至泰来改建、黄金至大岭、四方碑至善广等改建项目。实施三峡橘海、马灌、花桥、兴峰、任家、永丰、双桂等县乡重要连接道项目。新建南溪隧道。

5. 农村公路。实施建制村“双车道”公路工程 100公里,实施村民小组通畅工程 500公里。

6. 港口航道。推动新生港一期工程(第二批)、乌杨二区公用码头(二期、三期)、乌杨专用码头技改扩能、龙滩河公用码头、邓家沱专用码头等项目建设。

7. 民航。开工建设通用机场。

8. 服务设施。建设渝万高铁忠县站站房及配套设施、G348汝溪服务区等项目,实施绿色交通、智慧交通工程等,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点)、客运招呼站建设,开展普通公路路网改造和日常养护工程。


第四章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对节约用地和保护耕地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至2035年,耕地保护目标不少于101.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少于85.5万亩。

第一节 严格耕地保护责任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耕地是关乎人类健康和生存的命根子,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关乎当下和未来。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为守护18亿亩耕地红线,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切实加强农村地区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忠县位于主体功能分区中的农产品生产区,全县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护建设,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确保粮食、生猪、蔬菜基本自给,其他重要农产品保持合理自给。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建设粮油作物产量遥感定标系统。

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强化主体责任,以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其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遏制违法占用和撂荒行为的发生,达到全县耕地总量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产能有保证的目标,推进建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的占补平衡制度,认真落实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定期对非法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例行督查,强化后期整改、卫片执法和日常巡查等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分类分步、依法有序整治存量问题。严格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占用行为严肃查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管控。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意识,将永久基本农田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要素,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保护利用好永久基本农田。启动新一轮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工作,全面整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非法占用等问题,及时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探索建立永久基本农田种植作物种类清单及管控规则,实行种植作物准入制度。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探索建立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复垦补偿机制,加强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设施农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和复垦监管,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活动。

第二节 确保耕地保护稳数量、提质量

积极拓展补充耕地途径。将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旧村改造等形成的新增耕地,纳入占补平衡。运用国土“三调”成果,科学分析评价耕地后备资源潜力,逐地块论证土壤与开发条件,确定可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探索“工程恢复”土地开发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适度纳入新增耕地来源范围。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建设用地“占水田补水田”和“占优补优”原则。 统筹谋划国土整治和复垦项目建设,禁止在石漠化、沙化土地开垦耕地,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开垦耕地,禁止违法毁林开垦耕地。“十四五”期间拟在拔山、马灌、三汇等14个乡镇(街道)规划实施35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规模约10万亩,总投资约2.6亿元;项目实施完毕后,预计新增耕地指标5000余亩,其中,水田指标2000余亩、旱地3000余亩,指标交易约3.2亿元,新增耕地指标将用于保障忠县未来10年的用地需求。

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积极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治理修复,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土地质量不断提高,促进粮食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要求有序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全面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调查,做好耕地轮作休耕规划,统筹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覆盖面占比不断提升。“十四五”期间,建设高标准农田27.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9.58万亩,农田宜机化改造1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

第三节 完善耕地保护目标监督考核机制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是耕地保护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实现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共同保护耕地。一方面强化县政府对各乡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通过多部门齐抓共管,促进耕保考核管理质量持续提升,落实共同责任,完善奖惩制度。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考核,加强结果运用,落实奖惩措施,切实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将自然资源执法重心逐步转移到日常执法监管上来,压实工作责任,注重事前预防,进一步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尤其要对占用耕地的新增违法用地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

专栏4耕地保护提升

1.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全面梳理退耕还林、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和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按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的要求,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优进劣出,根据目标任务核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落图(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实施土地整理工程。按照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求,以做实新增耕地为核心目标,通过合理布设土地平整工程,改善土地利用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在拔山、马灌、三汇等14个乡镇(街道)规划实施35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规模10万余亩总投资约2.6亿元;项目实施完毕后,预计新增耕地指标5000余亩,其中,水田指标2000余亩、旱地3000余亩,指标交易约3.2亿元。

3.开展“旱改水”项目试点。为全面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探索将现有中低产田和低洼易涝地改造为水田,有效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形成稳定的生产能力,做到藏粮于田。

4.开展耕地资源调查评价与监测。完成国土“三调”耕地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资源质量分类专项工作,优化耕地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和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资源动态监测,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第五章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


深入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文明理念,以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为原则,突出保护耕地,统筹自然资源各要素的保护和修复,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7.29平方公里。

第一节 构建完善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

构建完善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是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保障。着力推进信息化工作,开展“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实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信息化管理目标。科学规范、优化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建设,加大信息基础资源整合共享力度,助力生态环境决策精准化、科学化。充分运用移动执法、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实时监控。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构建绿色低碳的经济社会发展体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进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第二节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最严厉的法治,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深入打好防污治污攻坚战。深入开展防污治污行动,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由水污染治理为主向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等流域“三水”协同治理、统筹推进转变,进一步提高重点河流湖库水质,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短板,综合防治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和督察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将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逐步纳入排污许可证,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实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专项资金,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引领作用,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探索建立智能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着力打造规范化、专业化的环境监测队伍,将“互联网+”的思维和理念与以物联网为基础的智能化软硬件系统融入到环境监测工作中,利用信息平台与智能系统优化区域环境,改变环境污染治理与监管模式,提升污染治理效果。落实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等系列举措,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切实推进生态文明法治体制改革。

第三节 着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

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全县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持续加大沿江道路、库岸和消落带整治力度,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坚决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深化落实河长制,加强江心绿岛保护,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重化工项目。

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制,强化水土保持监测,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将水土保持监测和水文泥沙监测相结合。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水土流失总量和动态消长变量。推进三峡库区消落区管理,加强蓄退水安全监测与防范。规划的水土保持、重点河湖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等工程实施后,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9.5%。

加强河湖岸线保护与生态修复。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改善河湖健康状况,有力保障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加强湿地生态保护统筹管制。从县域一体空间层面,科学划定各类重要生态功能区范围,完善各类重要生态功能区管制规则,严格控制各类生产、生活活动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环境的破坏。禁止湿地围垦,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岸线和湿地生态景观隔离带、涵养林带。推进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建设,打造郊野公园、湿地公园,发挥河湖湿地生态涵养功能。加强水域保护,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对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将忠县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重点强化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湿地保护管理,落实到具体湿地地块。加强湿地用途管制,保持湿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确因工程建设等需要占用、征收重要湿地,应开展对湿地生态系统影响评价。加强皇华岛国家湿地自然公园保护力度,打造“三峡库心·皇华仙岛”。规划建设长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皇华岛等重点区域湿地生态监测体系。健全湿地监测数据共享制度,实现湿地资源相关数据有效集成、互联共享。

第四节 实施全域综合整治

根据重庆市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提升工作部署,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家园”,加强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以“三峡橘乡·田园综合体”带动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争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项目,强化三峡库区、重要水源地、人口密集场所周边地灾隐患点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避险移民搬迁工程,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网。加强水体治理和修复,扎实开展江河、湖泊、湿地等水体生态修复,以蓄水、保土、造林、种草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根据资源分布、区域条件和项目实施特点,因地制宜选择和划定项目区,科学编制全域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提升规划和实施方案,分步骤、分年度统筹推进各地类的综合开发利用。

第五节 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完善全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档案。及时掌握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进展情况。遵照“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对不同区域,根据自然地形条件、土壤条件等,因地制宜选择修复手段。治理修复矿山生态环境,开展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按统一的国土资源调查统计标准,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建立和完善矿区生态修复责任机制和补偿机制。强化新建矿山准入条件,明确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建立矿山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到2025年,实施1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修复治理,恢复损毁面积12.9公顷,创建绿色矿山7个。

专栏5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点项目

1. 㽏井河-汝溪河流域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开展实施忠县㽏井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忠县金鸡水库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忠县㽏井河流域岸线生态修复、忠县汝溪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项目总投资约0.84亿元。

2. 长江江心岛屿及湿地保护修复。实施长江忠县皇华岛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长江忠县独珠半岛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等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29亿元。

3. 长江滨江地带(丰都-忠县段)消落区综合治理。实施长江忠县苏家至漕溪河码头段岸线生态修复、忠县环玉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长江忠县石宝至白公段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忠县东溪等3个镇街土地整治、忠县磨子乡中塘等2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忠县石宝镇太平等5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忠县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忠县涂井乡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项目总投资约3.84亿元。

4. 长江滨江地带(丰都-忠县段)沿岸绿化提升。实施忠县忠州至涂井片区森林病虫害防治、长江忠县东溪至复兴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长江忠县忠州至石宝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等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79亿元。


第六章 推动矿产资源有序绿色开发


矿产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全县立足“长江经济带”、“成渝双城经济圈”、“三峡库心、长江盆景”重大战略部署,强化矿产资源产业发展,遵循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强化供给侧改革,构建具有特色的区域矿业集群。

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随着大力推行清洁低碳发展战略和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能源结构调整为页岩气、天然气勘探开发提供了新的机遇,按照重庆市对天然气的勘查部署,积极协调与配合上级部门对忠县油气矿产的勘查开采工作,大力推进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合理布局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和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重点勘查开发地热、天然卤水、饰面用砂岩、石灰岩等优势矿种,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按照资源特点优化布局,进一步提高矿山规模、深加工能力和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提升矿产品附加值。结合县内拟打造石材产业园的实际情况,规划白石镇饰面用砂岩重点勘查区1处,规划石子乡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1处,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处。

合理确定开发强度。严格控制水泥用灰岩等矿产矿山新设,合理控制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新设,实行矿山数量与开采总量双控。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关闭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矿山,对部分矿产开采进行总量调控,优化开发利用结构,设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适当提高部分矿产开发利用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矿业企业重组改造、转型升级,促进资源规模化利用,按照市场需求有序投放矿业权,增加有效供给。通过规划期内矿产资源的最低开采规模调整和资源整合、去产能,矿产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开发利用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小型矿山数量将进一步减少,到2025年矿山数量控制在25个,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60%。规划期内建筑石料用灰岩年总产能为700万吨;水泥用石灰岩年总产能为1100万吨。

推动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有机衔接。将资源综合利用与企业发展、资源节约、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积极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废利用。加强矿区生态保护,生产矿山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在开采活动中同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完善用地机制和矿区生态修复激励政策,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健全矿区生态保护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惩处力度,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探索将发现、制止矿产违法行为的职责和权限延伸到乡镇、村组,提高采矿安全监管能力。严格把握工程建设和修复治理相关法规和政策界限,对建设工程实施中采矿牟利、以修复治理名义违法采矿的依法严肃查处。到2025年,新建和生产矿山矿区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推进矿业绿色发展。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加强新建矿山绿色准入管理,未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不予同意生产开工,大中型生产矿山要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效,对照重庆市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提档升级绿色矿山建设。小型生产矿山要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逐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专栏6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1. 矿产资源勘查与利用。开展实施中石化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页岩气利用及综合能源站项目、万顺场储气库建设工程、年产1000万吨无机非金属环保功能材料项目、海螺石灰岩矿山增资扩界、三一绿建石灰岩矿山二期增资扩界、卤水型锂钾资源勘查开发等项目。

2. 勘查规划区块。规划探矿权勘查规划区块4个,其中1个为保留(地热水),3个为新设(地热水1个、天然卤水1个、饰面用砂岩1个)。

3. 开采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块30个,已设采矿权关闭4个,已设采矿权保留6个,已设采矿权调整11个,新设采矿权13个。


第七章 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


以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为基础,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为重点,以落实产权主体为关键,支撑和保障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全面推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

第一节 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工作

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按照国家统一的自然资源分类标准,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等相关自然资源调查成果,适时组织开展基础调查成果年度更新,统筹全县地理国情、森林、草原、水、湿地等专项调查。根据市局部署安排,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动态监测评价,及时跟踪掌握各类自然资源变化情况。

全面推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坚持确权登记法治化,按照国家、市局统一安排,制定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或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重点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森林、山岭、湿地、河流等重要生态空间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生态空间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加强确权登记成果信息化管理,推动城镇地区存量登记数据更新汇交。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充分利用我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估算基础,进一步摸清和掌握全县国有土地、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湿地资源等资产底数,以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搭建统一共享平台,加大执法力度,推动我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和质量迈上新台阶,实现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二节 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积极健全落实国有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完善公共服务项目有偿使用政策。推进土地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大力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式,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建设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进一步区分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一、二级市场,采取不同的监管原则。积极扩大可流转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范围和方式。落实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建立生态系统价值核算和指标体系,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有偿使用与生态补偿机制。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统筹设立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使用权,加强地上、地表和地下建设空间规划统筹,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体现地下空间规划设计要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丰富和完善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探索赋予农民住房财产权流转、抵押等权能。按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和市政府统筹谋划下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提升农村资源、资产运管效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的衔接机制,明确国有农场、林场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权能。

第三节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

优化我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配合完善市级、区县级收益分配比例和支出结构,统一门类、统一“收益池”、统一预算,加快制定所有者权益基金管理办法,对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制定自然资源资产预算编制办法,加大对所有者权益基金使用监管力度。探索将自然资源资产净收益优先用于资源保护、资产保值增值以及生态保护修复的实现路径,为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全民共享。


第八章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利用制度


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增存挂钩”,统筹保障建设用地供给。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及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同时,保障建设用地流量,有效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客观用地需求保障水平。“十四五”期间拟获取农用地征转用批文6000亩,拟供应土地8000亩。

第一节  完善建设用地供应机制

建立灵活土地供应机制。认真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按时序做好用地供给。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建立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持续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安排,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各行业用地需求、规划容量、已供土地开发情况综合确定,科学编制储备土地年度整治计划、供地计划等,合理安排供地时序,依托城市运行监测评估,分析预判城市空间发展趋势,结合土地成熟度、配套设施、房地产市场形势等情况,建立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点的灵活土地供应机制。加快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切实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深化用地审批制度改革。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指引,围绕“最大限度做减法、最大程度搞并联、最大力度提效能”的目标,梳理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办事指南、申报材料清单及表单,编印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阶段“一张表单”,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通过电话咨询、现场咨询、事项分类服务指南等多渠道进行答疑解惑,引导群众“自助”查询办理业务所需的材料、办理期限、办理进度等情况,发放立项用地阶段“一张表单”和办事指南。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多测合一”和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多验合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实施并联节点化审批,提高建设用地审批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进规划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第二节 探索建设用地差别化供应新机制

着力保障城市发展用地。推进土地供应差别化管理,出台适合忠县的差别化供地方式、差别化地价政策、弹性出让年限、多方履约监管等政策。遵循“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全力保障“一地一城三区”、工业发展以及城乡融合发展需求,有保有压配置土地、矿产资源,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各项要素保障。属于水资源循环利用与节水、新能源发电运营维护、通信设施的项目,可按公用设施用途供地;属于产品加工制造、高端装备修理的项目,可按工业用途供地;对研发设计、勘察、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环境评估与监测类项目,可按科教用途供地;土地用途难以区分的,组织相关部门论证确定用途,向社会公示后实施。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根据市场导向和项目建设要求,支持和引导工业、科研、商业等功能混合用地,以各用途的占地比例,确定综合用地的价格。严控向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及低效用地项目供地。优化新增产业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原则上安排在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功能区、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使用。一般产业项目或上述重点发展区以外的产业项目,原则上通过盘活的存量建设用地来保障。

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通过村庄规划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要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尽量少占耕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耕地的,通过储备补充耕地指标、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等多种途径统一落实占补平衡,不得收取耕地开垦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严格执行宅基地用地标准。

第三节 提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探索“存量配增量”的计划指标分配制度改革,系统性、制度化、精准性高的深度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完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挖潜、“退低进高”及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和产业用地流转管理办法。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分析工业用地、供而未用土地、城镇低效用地空间分布、利用状况和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再开发结构、空间优化潜力,明确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规模及来源,为推进城镇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提供基础数据,为完善城镇存量土地盘活机制提供努力的方向。针对老旧小区、老旧产业功能区、传统商圈、特定历史文化区以及其他低端、低质、低效的存量建设用地,坚持“双控、双增、双优”。

鼓励企业积极实施低效厂房改造。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健全落后企业退出机制,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最大限度提高产业层次低的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企业占用土地成本,倒逼落后产能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效益,促进现有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制定工业用地等各类存量用地回购和转让政策,建立有利于盘活企业的激励性利益分配机制。

加大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分类、建库工作,并推进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复垦再利用,为农业发展拓展新空间。

探索地下空间开发管理模式。推进地上垂直空间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开展调研,摸清地下空间地形地质情况,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以商业核心区、交通拥堵路段、城市公园等城市公共活动中心地区为重点区域,有序推进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扩展忠县城镇建设新空间。健全完善土地兼容复合利用和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政策,制定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范,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

第四节 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

加强土地供应后的动态巡查和监督管理。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对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的土地,分类指导,通过规划调整、指标奖励、简化程序等政策有序解决。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严厉打击囤地炒地,促进供后土地高效利用。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履约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履约保证金制度,提高出让合同履约率。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加快闲置土地认定、公示和处置。

推进“僵尸企业”处置中土地盘活再利用。针对不同企业、不同地块采取分类处置。支持工业企业在土地产权人不改变情况下,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兴办孵化器等众创空间。构建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的奖惩机制,促进存量资源的有效盘活。

专栏7资源要素供给提质增效

1. 重大项目用地支撑服务行动。认真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机制的实施意见,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按时序做好用地供给。保障“一地一城三区”、工业发展以及城乡融合发展需求,有保有压配置土地、矿产资源,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各项要素保障。

2. 土地供应监管三年行动。全面清理全县批而未供和已供未履约完毕地块情况,上线运行批而未供土地认定处置系统和土地供应监管信息化管理模块,切实提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填报数据准确性。完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目标,及时追缴土地价款和违约金欠缴,力争三年实现“消化存量、遏制增量、减少总量”总体目标。

3. 自然资源标准控制和节约集约考评行动。严格实施建设项目标准控制制度,开展土地使用标准实施情况评估,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典型案例。完善节约集约利用考评制度,开展建设用地利用情况普查,全面掌握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投入产出和集约利用程度等情况,实施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考核,有序开展区域、城市和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以及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九章 高品质推进城乡建设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忠县“江城”“江镇”“江村”“江景”特质融入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彰显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独特魅力。通过在改善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上补短板、强弱项,统筹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突出城市特色和品质的塑造,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强化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不断提高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第一节 塑造城市文化特色

推动产城景有机融合。根据忠县现有历史文化资源,统筹推进“一江两岸四片区”城市开发,分类建设城乡风貌区,彰显各片区风貌特色;统筹江城与江村、山水与人文等要素,分类推进生态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农业农村发展区、城镇发展区、风景旅游区保护和开发,实现产、城、村、景和谐互融。围绕“古镇古寨”名片联动建设“石宝寨+石柱西沱古镇+水磨溪”片区,围绕“壮美长江”名片联动建设“皇华岛+独珠半岛+复兴镇+石柱沿溪镇”片区,联动辐射东溪镇、涂井乡、石柱王场镇、黎场乡,打造功能完善、显山露水、亲江近江的特色江城,构建“一镇一特色”的江镇体系,保护江村“生长在自然山水之中”整体格局。

用好用足生态和文化两个宝贝。依托“忠州八景”,打造风景怡目、人文怡情、生态怡心的景区带。合理利用皇华岛独特资源,强化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存,建设皇华城考古遗址公园。提速打造三峡港湾,建成市级旅游度假区。塑造独珠半岛“江枫渔火对愁眠”“野渡无人舟自横”乡村意境,建设三峡橘海“橘海新田园、江村新生活”意象美景,打造集江城、江镇、江村、江景为一体的三峡版“富春山居图”和“千里江山图”。

第二节 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推动城市有机更新。以老旧小区、老旧产业功能区、传统商圈、特定历史文化区等为主要对象,提速推进忠州老城有机更新。在不新增建设用地,不进行大拆大建的前提下,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优化城市功能结构,优化提升交通、市政公用设施服务水平。同时以危旧房、棚户区以及其他低端、低质、低效的存量建设用地等为主要对象,重点加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持续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转型升级,盘活禁止类、淘汰类、落后产能及不符合安全生态和环保要求的项目用地。

建设以人为中心的生活圈。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绿色低碳、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完善城市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步行可达的覆盖率,营造生活便利、富有活力的宜居环境。聚焦群众关切,积极推动就医、入学、养老服务、全民健身等民生项目规划建设及年度重点工程规划建设。保证电力、燃气、交通、消防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空间落位。

完善社区基础设施用地布局。支持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设施需求。以社区生活圈为单元,推动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规划建设。满足各类人群受教育需求,优先按照标准优化提升各类学龄儿童的义务教育设施规划布局。结合生育政策,为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供规划支撑。积极推动街镇与社区活动中心设置社区学校,已建成社区鼓励通过存量用地改造更新完善学校配置。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垃圾、生活污水、厕所粪污治理,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家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力争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有效管控农村生活污水的乱排乱放。巩固拓展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实施村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文化“五化工程”,加强乡村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同时,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鉴定,有序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

专栏8城市提升重点工程

1. 特色商圈和街区。建设忠州商圈,打造三峡港湾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三峡留城·忠州老街”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夜间经济核心聚集区等,加快推进忠州购物公园等项目建设。

2. 城市品位提升。推动城市综合管网、市政道路桥梁建设,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建设香山体育公园、乌杨新区体育公园、鸣玉溪公园四期、银山片区滨江公园、文化广场等城市公园广场,配套完善一批“街头绿地”和“口袋公园”,建设图书馆分馆、文化馆分馆、档案馆档案托管中心等。

3. 城市配套更新。推动忠县城区多个老旧小区改造、老城区海绵化改造、城区慢行系统提质工程、忠州城区停车场智慧管理系统、城区人行过街设施等项目建设,实施城区架空管线下地、城市智能停车等工程,建设州屏滨江路、州屏环路、临港新城银山片区等公共停车楼(库)。

第三节 强化城乡发展保障

重点保障产业发展空间。保障“一地一城三区”拓展区域、工业发展用地需求,保障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对接重点产业发展载体、重点城市片区、乡村地区,提升规划设计水平,保障城乡发展建设。

完善区域交通网络体系。主动衔接国家及区域大通道,提升东融西联、南引北接互联互通水平,着力构建“铁、公、水、空”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大国省干线公路提升改造力度,力争县域国道中二级公路及以上占比达100%、省道中三级公路及以上占比达85%。强化重点区域互联互通,建设一批连接重要枢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公路。加快打通毗邻区县“断头路”,提高毗邻区县互联互通水平。稳步推进县乡道改扩建,建成一批高等级快速干线路,畅通县内交通网络微循环,建成“1小时”通勤圈。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运输服务、交通治理“一体化”建设,构建绿色智慧交通运输体系。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村民小组公路通畅率达100%。

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支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全面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落实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用地需要,提升城市安全避难需要。支持城市防洪排涝系统用地保障。加强韧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安全发展的包容性。

第四节 加强自然灾害防治防控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各级行政管理人员、技术支撑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及群测群防员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防灾应急演练,强化防灾备灾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忠州、三汇、汝溪等3个乡镇(街道)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推动雷家寨、堑口、吴基坪等10个滑坡和危岩治理工程。

狠抓群测群防监测和巡查排查工作。做到每点落实一名监测人和责任人,做到监测到位和责任落实,认真做好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定期进行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做到巡查排查不留死角,科学动态管理地质灾害,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覆盖。实施922个群测群防监测,各群测群防员对相应隐患点进行墙裂、地裂、井泉等进行监测和巡视。

加快推进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及中小河流防洪综合治理。提高重点河段防洪减灾能力,提升重点乡镇、村庄防洪标准。持续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强化水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增强水旱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抓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完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提升预警系统防灾避灾效益。

加大森林防火力度。完善森林火灾人防、技防、物防“三防”体系建设,通过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建设,提升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森林防火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林火阻隔系统,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预防、先期处置、保障三大体系,提高区域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增强应急处置和林火扑救能力,提升森林防火科技水平,确保火情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通讯通达所有乡镇,基本实现信息传播敏捷、反应迅速、通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森林防火信息化、扑救工作科学化、管理机制规范化,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保证森林资源及生态安全。

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按照“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实行封锁、除治、保护、预防并举、分类施策、重点突破的策略。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构建集智能化的监测预警、法治化的检疫御灾、专业化的防治减灾、机动化的应急救灾于一体的现代化防控体系,加强检疫执法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严密疫情监测,积极应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严控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传播与扩散,实现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严格“五落实”“七到位”,强化“镇(街)主体责任”等管理措施,开展“山场集中除治百日攻坚行动”,注重过程监督,杜绝疫木流失。采取“检疫封锁”、“疫木监管”、“悬挂诱捕器”等防治措施,力争除治40万亩松林里的死松树,利用诱捕器监测松墨天牛,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5年攻坚行动,防止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实行小班精细化、网格化监测管理,建设松材线虫病检查点16个,配备专人监管,建立考核机制。调查笋竹、柑橘等其他有害生物疫情及探索防治方法。

加强防灾减灾安全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微信、电视、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治知识,提高居民防灾减灾的意识和应对灾险情的保护能力。

专栏9自然灾害防治防控重点工程

1.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忠州、三汇、汝溪等3个乡镇(街道)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推动雷家寨、堑口、吴基坪等10个滑坡和危岩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5亿元。

2. 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工程。提高政策扶持力度和资金补助标准,以地形地貌、地质条件为依据,科学划定搬迁区域、确定搬迁对象,以易地建房就近安置为主,鼓励城镇落户安置,实现对地质灾害易发区重大隐患点应搬尽搬。

3. 森林防火建设重点。落实森林防火“人防”建设,强化森林防火“技防”建设,完善森林防火“物防”建设。

4. 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及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全县共实施了922个专群结合和智能化监测预警群测群防点,其中有200个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711个智能化监测警群测点,同时这922个群测群防点都有群测群防员对相应隐患点的墙裂、地裂、井泉等进行简易监测和巡视,即实现了人防+技防相结合;另外我县还有石宝麻岭背滑坡等7个项目是三峡库区后规专业监测(二级)和4个非库区二级专业监测,这11个二级监测以GNSS监测为主,同时也有群测群防员进行巡视,总投资0.12亿元。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增长智慧、增进团结、增加信心、增强斗志。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第二节 深化制度创新

以生态绿色和一体化引领县域高质量发展。聚焦规划管理、生态保护、土地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管和服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关注新情况、研究新问题、跟踪新探索、总结新经验、谋划新对策,加强有关政策的研究储备和制度供给。运用市场化、信息化和数字化手段,进一步完善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产业用地管理、农村土地管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综合治理机制等制度,破解管理难题。

第三节 打造高效的人才队伍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补齐人才结构短板,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单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基层人员装备水平和建设能力,注重基层一线人才培养和使用,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单位锻炼,逐步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

第四节 保障规划实施资金

多渠道筹措资金,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保障规划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各项目得以有效实施。项目资金分配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首先对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等优先安排,同时兼顾好基础性、常规性工作的资金安排,确保规划自然资源工作整体推进。加强资金监管,落实专项资金监管责任,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实施依法、规范、高效,发挥最大效益。

第五节 深化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强化依法行政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行政公益诉讼和行政审判工作,推进自然资源高效的依法行政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及执法监管在推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监察。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强化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体系,推进效能建设,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查工作。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加强政策研究。

第六节 推进公众参与

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普及,结合全国土地日、世界湿地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城市日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现有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引导公众自觉增强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搭建多方参与规划实施的平台,加强对规划确定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的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共同参与规划监督,共同维护规划实施成果。深化自然资源县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基本国策宣传,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资源保护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广泛凝聚规划实施强大合力。


名 词 解 释



1. “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两点”即重庆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联结点。“两地”即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两高”即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三个作用”即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支撑作用、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2.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包括重庆市的中心城区及万州、涪陵、綦江、大足、黔江、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璧山、铜梁、潼南、荣昌、梁平、丰都、垫江、忠县等27个区(县)以及开州、云阳的部分地区,四川省的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除平武县、北川县)、遂宁、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除万源市)、雅安(除天全县、宝兴县)、资阳等15个市,总面积18.5万平方公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战略定位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3. “一区两群”。“一区”指主城都市区,该区域包括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涪陵、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21个区和万盛经开区。“两群”指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包括万州、梁平、开州、城口、丰都、垫江、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11个区县。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包括黔江、武隆、石柱、秀山、酉阳、彭水6个区县(自治县)。

4. “一带一路”。国家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简称。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中国与西亚各国之间形成的一个经济合作区域,大致在古丝绸之路范围之上,包括西北五省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西南四省市区(重庆、四川、云南、广西)。

5. “三峡库心·长江盆景”。“三峡库心·长江盆景”以忠县、石柱县沿江区域及万州区武陵镇共11个镇乡、5个街道为主体的区域,涉及长江岸线140公里,共约978平方公里。

6. “一兴四美·七彩大地”。“一兴”即产业兴;“四美”即绿水青山之生态美、干净整洁之村容美、文明和谐之乡风美、安居乐业之生活美;“七彩大地”指忠县美丽乡村的整体印象、全域景致。

7. “一地一城三区”。特色产业基地、山水宜居之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两群”绿色协同发展示范区。

8. “双特”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特色中等城市。

9. 永久基本农田。是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10.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11. 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

12. 多规合一。指在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下,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确保“多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建立控制线体系,以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

13. “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4. “万开云”同城化发展板块。指万州区、开州区、云阳县板块。

15. “林长制”。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市、县、乡、村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16. 全市“米”字型高铁网。由渝昆高速铁路、渝西高速铁路、渝湘高速铁路、渝贵高速铁路、兰渝高速铁路、渝武高速铁路、成渝中线高速铁路、渝达城际铁路八个方向构建形成“米”字型高铁网。

17. 全市“三环十八射多连线”高速路网。“三环”即内环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三环高速公路,“十八射”即重庆至成都高速公路、重庆至成都高速公路复线、北碚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至遂宁高速公路、重庆至南充高速公路、重庆至邻水高速公路、重庆至宜昌高速公路、重庆至巴东高速公路、重庆至安康高速公路、重庆至张家界高速公路、重庆至长沙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高速公路、重庆至贵阳高速公路、重庆至赤水高速公路、重庆至泸州合江高速公路、重庆至泸州复线高速公路、重庆至泸州泸县高速公路。

18. “三权”分置。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19. “一江两岸四片区”。“一江”指长江,“两岸”指城市沿长江两岸布局,“四片区”包括中心城区、乌杨新区、临港新城、水坪新城。

20. “忠州八景”。指石宝寨景区、三峡橘海景区、皇华城考古遗址公园景区、独珠江村景区、三峡留城·忠州老街景区、白公祠文博景区、三峡港湾旅游度假区、㽏井沟风景名胜区等8个景区。

21. 双控、双增、双优。指不再新增大拆大建、大规模开发;增加旧城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优化城市功能结构,优化提升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的服务水平。

22. “四好农村路”。即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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