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镇政府、磨子土家族乡政府、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中共忠县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收回“2024年马灌镇白高村集体甘蔗产业项目”等项目的批复》(忠委农办〔2024〕28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市级重点帮扶乡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忠委农办〔2024〕29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忠委农办〔2024〕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安排你单位2024年财政衔接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9.35万元。具体金额、年终决算列报功能科目详见附件1。
预算指标统一下达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实行县级报账制,请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把项目质量关,对资金绩效管理负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文件规定列支,并按要求做好专账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次调整安排明细表
2.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次调整项目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