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忠县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二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日期:2022-11-18
字号:
分享: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正式生效实施,是迄今全球体量最大的自贸区。RCEP将为我国在新时期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巨大助力,是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新的里程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RCEP生效实施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生效实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部署。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RCEP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RCEP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RCEP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以商务部等六部门《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重庆市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行动计划》和《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忠县建设库区开放高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为依据,结合忠县发展实际,起草形成了《措施》。

二、发展目标

明确提出到2026年,忠县与RCEP成员国外贸产品种类突破20种、外贸总额突破1亿元,实际使用RCEP成员国外资累计突破200万美元,承接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总额达100万美元,忠县与RCEP成员国货运量达500万吨,客货运总周转量达40亿吨公里。

三、主要内容

《措施》包括对外贸易提升行动、产业链提升行动、服务贸易提升行动、平台通道提升行动、主体培育提升行动和开放环境提升行动等六大行动,共20条具体措施。

(一)对外贸易提升行动。包括优化外贸产品结构、壮大外贸产品规模、提升外贸产品质量共3项具体举措。

(二)产业链提升行动。包括培育工业四大产业集聚、加强优势农业产业合作、积极促进文化旅游对外交流、提升产业科技创新水平共4项具体举措。

(三)服务贸易提升行动。包括探索发展跨境电商、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发展数字经济、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作用共4项具体举措。

(四)平台通道提升行动。包括加快构建对外开放平台、加强对外通道建设、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共3项具体举措。

(五)主体培育提升行动。包括提升使用外资水平、培育外贸龙头企业、支持“忠商出海”、强化精准招商共4项具体举措。

(六)开放环境提升行动。包括提升服务效能、强化政策宣传共2项具体举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